婚前債務由誰來償還呢
婚前債務由誰來償還呢一般而言,婚前債務應當由債務人一方承擔清償責任,債權人只能向特定的債務人主張權利,而不能在債務人結婚后向其配偶主張。如果夫妻一方將婚前債務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一方婚前債務就轉變為夫妻共同債務,此時債權人有權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權利。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民法典》于2021年1月1號生效)
婚前債務婚后怎么處理
現代人找結婚對象時,一般都會考慮對方是否有房有車;家里籍貫在哪里;在什么地方高就;長相精致與否;身高多少等等。但是一般很少人會考慮相親對象的債務情況,更不清楚如果結婚之后,婚前的債務應該怎么處理。那么婚前債務婚后怎么處理呢?接下來就由帶大家了解一下吧。一、婚前債務婚后怎么處理 夫妻個人的婚前債務婚后另一方沒有義務返還,如果能證明是男方為了結婚而產生的個人債務,這個是需要女方共同償還的。 1、如果是婚前個人所負的債務,則一般會視為個人債務,配偶不用償還; 2、如果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則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要承擔共同償還的責任; 3、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三條:債權人就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二、哪些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共同債務,是指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或一方為維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與共同生活的目的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引起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大體包括以下內容: 1、夫妻為共同生活或為撫養贍養義務所負債務,離婚時應當一夫妻共同財產清償; 2、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夫妻雙方共同經營所負債務以及一方從事經營,其收入主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所欠的債務為共同債務; 3、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因分家所分得的債務為共同債務; 4、夫妻一方受另一方略待,無法共生活而離家出走,出走方為日常生活所需開支及治療疾病,撫養子女所欠的債務; 5、已登記結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雙方受贈的禮金、禮物; 6、一方婚前個人所有的財產婚后由雙方共同使用、經營、管理的房屋和其他價值較大的生產資料經過八年,貴重的生活資料經過四年;夫妻均舉不出有力的證據,證明為個人財產,人民法院又無法查實的。 7、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十年以上,復員、轉業軍人所得復員轉業費。 8、夫妻兩地分居分別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財產。 三、哪些債務可以認定為個人債務 1、夫妻一方婚前債務。夫妻一方在結婚前所負的債務,應當屬于婚前個人債務,除非是因為結婚而負債,比如購買的房屋在婚后有夫妻雙方共同使用等。 2、夫妻一方不合理的債務,如因為賭博、吸毒而負的債務; 3、夫妻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贈與他人或為資助沒有撫養義務的人而負的債; 4、夫妻一方因犯罪、違法所負的債務; 以上就是婚前債務婚后怎么處理的相關內容。通過上述內容我們可以知道,正常而言,婚前的個人債務是其個人承擔的,除非該項債務是用于婚后生活。
婚前債務離婚后有義務償還嗎
法律主觀:
婚前債務離婚后,債務人配偶一般無責任清償。但如果經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即使離婚也有義務清償。法律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相關推薦:
在哪辦的離婚(離婚是在民政局嗎)
出軌屬于非法同居嗎(出軌多久算非法同居)
現在加彩禮退婚可以嗎(彩禮給了能退婚嗎)
收受彩禮違反什么規定(收取彩禮的法律后果)
什么是婚前財產保障(什么是婚前財產什么是婚后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