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夫妻雙方在 離婚 后,對于孩子的 撫養費 的計算問題,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對于夫妻各方有固定收入的情形,一般按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進行給付,對于兩個以上子女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是不得超過月收入的一半。對于需承擔撫養費一方無固定收入的,可以根據年收入和行業收入水平,參照有固定收入的支付比例進行確定。其具體金額請以實際為準,以其夫妻雙方的收入為基數。
對于夫妻雙方在 離婚 后,對于孩子的 撫養費 的計算問題,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對于夫妻各方有固定收入的情形,一般按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進行給付,對于兩個以上子女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是不得超過月收入的一半。對于需承擔撫養費一方無固定收入的,可以根據年收入和行業收入水平,參照有固定收入的支付比例進行確定。其具體金額請以實際為準,以其夫妻雙方的收入為基數。
夫妻離婚孩子的撫養費按下列標準計算:
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數目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30%。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收入的50%。
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目可依當年的收入或同行業的年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標準計算。有特殊情況的,如子女長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殘疾的,可適當增加。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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