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22周歲,女生20周歲。
男生達到22周歲的,女生達到20周歲的,可以去婚姻機關登記結婚。
法定結婚年齡,是指法律規定的結婚的最低年齡。除此之外,雙方還不能是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符合上述條件的,雙方就可依法辦理結婚登記。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條,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男生若是早于22周歲或女生若是早于20周歲因其他手段登記結婚的,此時登記的婚姻無效。
女生二十周歲可以領結婚證。法律上明文規定,男性結婚年齡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性不得早于二十周歲。法定結婚年齡是法律規定的允許結婚的最低年齡。對于法定年齡的規定,主要依據了男女雙方的發育成熟程度、心智的成熟程度以及女性的生育時機。未達到法定年齡的結婚,是沒有法律效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民法典》規定了法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22周歲,女不得早于20周歲。可見,我國對法定結婚年齡的規定是結婚的最低年齡。法定結婚年齡的適用具有普遍性,對我國國民具有普遍約束力,但是為了維護民族團結,尊重少數民族的婚姻習俗,允許少數民族地區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變通實施。,同時,法定結婚年齡具有強制性,達到法定結婚年齡是我國結婚登記的必要條件之一,未達法定結婚年齡不得登記結婚。,可以。婚姻登記條例規定,結婚登記在男方女方任何一方戶籍所在地辦理都可以的。因此,在女方戶籍地領結婚證是可以,而且不影響它的用途。,如果結婚證在女方領,這是符合登記條例要求的。因此,不存在合不合適這種問題,通常要看到女方戶籍所在領證是否方便。在男女一方領結婚證,均不影響結婚證的用途。
法律客觀:《 民法典 》第1047條, 結婚年齡 ,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中國大陸法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中國港臺法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18歲,女不得早于16歲。
中國1950年婚姻法規定的法定婚齡為男二十歲,女十八歲。因此規定“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這次修訂婚姻法,有的同志建議將男女的結婚年齡統一為一個標準,或均為二十二周歲,或均為二十周歲。
中國婚姻法關于婚齡的規定,不是必婚年齡,也不是最佳婚齡,而是結婚的最低年齡,是劃分違法婚姻與合法婚姻的年齡界限,只有達到了法定婚齡才能結婚,否則就是違法。法定婚齡不妨礙男女在自愿基礎上,根據本人情況推遲結婚時間,為貫徹我國計劃生育國策,婚姻法也鼓勵晚婚晚育。一些單位以享受優惠政策的婚齡代替法定婚齡,不達到這一結婚年齡,不批準男女雙方結婚,這樣做是不妥的。法律是倡導晚婚,而不是強制晚婚,不是說結婚越晚越好。為保障在婚齡問題上嚴格執法,《婚姻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申請結婚的當事人,因受單位或他人干涉不能獲得所需證明時,婚姻登記機關查明確實符合婚姻法和本辦法規定的,也應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婚姻法規定的婚齡具有普遍的適用性,但在某些特殊情況下,法律也允許對婚齡作出例外規定。比如考慮我國多民族的特點,婚姻法第五十條規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有權結合當地民族婚姻家庭的具體情況,制定變通規定。”我國一些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機關對婚姻法中的法定婚齡作了變通規定。比如寧夏、新疆、內蒙古、西藏等自治區和一些自治州、自治縣,均以男二十周歲,女十八周歲作為本地區的最低婚齡。但這些變通規定僅適用于少數民族,不適用生活在該地區的漢族。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在我國最佳的結婚年齡應該是在28歲到32歲之間,這個是綜合雙方的經濟實際基礎等等原因來進行考核的,但是每一個人的身體狀況不一樣,所以說這個最佳結婚年齡也是存在著一定問題的,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可以咨詢華律網相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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