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己寫的離婚協議書需要具備以下幾點才具有法律效力: 1、離婚協議書是夫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 2、離婚協議書中的內容不違法法律的強制性規定; 3、離婚協議書中不侵害國家或者他人合法權益; 4、依據該離婚協議書辦理離婚證。 二、撰寫離婚協議書時要寫明以下內容: 1、表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愿。 2、確定孩子撫養問題 3、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 4、夫妻共同債務處理 5、隱匿轉移等財產處理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自動放棄該權利。 離婚后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6、違約責任的約定 最后,因為簽訂離婚協議書涉及的內容較多,并且一定要處理孩子撫養、共同財產分割以及共同債務承擔等問題。
法律客觀:《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離婚協議 應當載明雙方 自愿離婚 的意思表示和對 子女撫養 、財產以及 債務 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法律分析:自己寫的協議離婚是有法律效力的。男女雙方達成離婚合意的,對于財產的分割、子女的撫養、債務的分擔等進行協商一致,簽訂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應當將財產的分割具體情況、財產的狀況等事項明確說明。雙方持離婚協議書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會將離婚協議留存做為檔案,以便日后查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