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孩子可以單方面改姓嗎
離婚后不能單方面給未成年子女改名字。離婚后,如果需要變更子女姓名,需要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另一方擅自變更的,公安機關可以拒絕受理。如果當事人隱瞞離婚事實,通過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等手段,把孩子姓名改了,另一方要求恢復,雙方又協商不成時,公安機關將予以恢復。如果生父母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
一、不能以對方擅自給孩子改名為由,拒付撫養費
法律規定,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
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由此可見,父母和孩子之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解除。離婚后,父母對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父母離婚后,未撫養子女的一方支付必要的撫養費是其法定義務,該義務的履行與子女姓名權的行使無關。
此外,父母不得因子女變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撫養費。所以,離婚后當對方擅自將孩子姓名改隨繼父或繼母時,另一方可要求公安機關或訴請法院予以更正恢復,但不能因此拒付撫養費,這是兩碼事。
二、離婚后孩子改姓,怎么辦手續?
法律規定成年子女有權自己更改姓名,未成年子女的姓名更改,必須由監護人雙方協商決定。那么,如果非要給孩子改姓,簡單來說需要兩個步驟。
首先,需要和孩子的生父或生母協商,并需要書面同意的證明材料。
如果孩子滿10周歲,還需要爭取孩子的意見,但是如果孩子已經滿18歲,需要征得孩子的同意。
其次,需要攜帶戶口本、身份證、孩子的戶口本、離婚證等材料到戶籍所在地當地公安局/派出所辦理。戶籍辦理機構須要雙方的簽字后才能給孩子改姓更名的。
否則,一方是無權給孩子改姓更名的,戶籍辦理機構不會辦理手續的。一方不同意,而另一方強行辦理,戶籍所要負法律責任的,另一方有權控告更名方和戶籍辦理機構的。
三、協議離婚后孩子的戶口怎么辦?有什么手續?
一般情況下,協議離婚后,孩子的戶口要隨著撫養權走。假如涉及到戶口遷出問題,就需要拿離婚證、戶口簿、孩子的出生證到夫妻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請遷出,然后拿著離婚證到需要遷入地的村委會或居委會開具遷入證明信,并到同地派出所申請準遷入證明。
拿到之后,到孩子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戶籍遷移證》;最后拿著《遷移證》到入戶地派出所辦理入戶登記就可以了。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十九條 父母不得因子女變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撫養費。父或者母擅自將子女姓氏改為繼母或繼父姓氏而引起糾紛的,應當責令恢復原姓氏。
夫妻離婚后可以給孩子改姓嗎
法律主觀:
孩子姓名的變更,應由父母雙方協商一致。 父母離婚后 ,任何一方無權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一方想改變子女的姓名,必須在與另一方協商達成共識之后,方可到戶口登記部門辦理姓名變更登記。根據《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十九條規定,父或母一方擅自將子女姓氏改為繼母或繼父姓氏而引起糾紛的,應責令恢復原姓氏。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條規定,夫妻雙方平等享有對未成年子女撫養、教育和保護的權利,共同承擔對未成年子女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條自然人應當隨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選取姓氏: (一)選取其他直系長輩血親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養人以外的人扶養而選取扶養人姓氏; (三)有不違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當理由。 少數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從本民族的文化傳統和風俗習慣。
離婚后孩子撫養權歸女方,可以改姓嗎
離婚后孩子撫養權歸女方孩子可以改姓,但是需要經過孩子父親同意,否則孩子父親可以恢復孩子的姓氏。
離婚后孩子更改姓氏的步驟如下:
1、需要與孩子生父協商,并需要書面同意的證明材料,如果孩子滿10周歲,還需要爭取孩子的意見,但是如果孩子已經滿18歲,需要征得孩子的同意;
2、需要攜帶戶口本、身份證、孩子的戶口本、離婚證等材料到戶籍所在地當地公安局或者派出所辦理,戶籍辦理機構須要雙方的簽字后才能給孩子改姓更名的。否則,一方是無權給孩子改姓更名,戶籍辦理機構不會辦理手續的。一方不同意,而另一方強行辦理,戶籍所要負法律責任的,另一方有權控告更名方和戶籍辦理機構的。
對于離婚雙方未經協商或協商未達成一致意見而其中一方要求變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機關可以拒絕受理;對一方因向公安機關隱瞞離婚事實,而取得子女姓名變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復其子女原姓名且離婚雙方協商不成,公安機關應予以恢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條 自然人應當隨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選取姓氏:
(一)選取其他直系長輩血親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養人以外的人扶養而選取扶養人姓氏;
(三)有不違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當理由。
少數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從本民族的文化傳統和風俗習慣。第一千零一十六條 【姓名、名稱的登記及其變更不影響之前民事法律行為效力】自然人決定、變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組織決定、變更、轉讓名稱的,應當依法向有關機關辦理登記手續,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民事主體變更姓名、名稱的,變更前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其具有法律約束力。
離婚后孩子能改姓嗎
離婚后孩子能改姓,具體如下:
1、因為按照法律規定,子女可以隨父姓,也可以隨母姓。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后,其姓名是經父母雙方協商一致后確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變更,也應由父母雙方協商一致。父母離婚,任何一方無權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
2、對于離婚雙方未經協商或協商未達成一致意見而其中一方要求變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機關可以拒絕受理;
3、對一方因向公安機關隱瞞離婚事實,而取得子女姓名變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復其子女原姓名且離婚雙方協商不成,公安機關應予以恢復;
4、離婚后孩子改姓,不經過對方同意,撫養孩子一方是無權單獨更改的,就算更改了,對方也有權利起訴變更,到時候還得改過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
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并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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