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簽字后能反悔嗎
根據《婚姻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即雙方協議離婚的,且對于財產分割問題進行協議的,如對該分割協議反悔,認為存在欺詐、脅迫等影響真實意思表示的情況,則可以在協議離婚后一年內提出,可請求人民法院予以對離婚協議變更或者撤銷。
離婚協議簽訂了之后,可以反悔嗎? 通常離婚協議被認定為是,附生效條件的合同,這個條件就是實際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
離婚協議簽字后可以反悔嗎
如果協議離婚后,對于財產分割問題反悔,可以在協議離婚后1年內向法院起訴,要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
但是只有訂立了《離婚協議書》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法院才會依法判決變更或撤銷原財產分割協議,否則將會判決駁回訴訟請求,對原告的要求不予支持。
應該可以吧!不是也有很多離婚又復婚的嗎
離婚協議已經簽字了,還能反悔嗎?
離婚協議簽訂了之后,可以反悔嗎? 通常離婚協議被認定為是,附生效條件的合同,這個條件就是實際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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