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國公司國際技術貿易的方式
國際技術貿易的標的物是知識產權,一般只涉及使用權的轉讓,技術所有權并不隨著使用權的轉讓而轉移。目前,最常見的國際技術貿易方式有許可證貿易、技術服務、國際合作生產、國際工程承包等。
1、許可證貿易
許可證貿易是國際技術貿易中最常見、使用最廣的交易方式。許可證貿易是技術許可方與技術接受方簽訂許可證合同或協議,許可方允許被許可人取得許可人所擁有的專利、商標、或專有技術的使用權并得到相應的技術,被許可方則需支付技術使用費及其他報酬并承擔保守技術秘密等義務。
按授權的范圍可以分為獨占許可、普通許可、排他性許可、從屬許可和互換許可。
(1)獨占許可。它是指在一定地域內被許可方對許可方提供的工業產權、專有技術享有獨占使用權。
(2)普通許可。它是指在簽訂技術轉讓許可證協議后,許可方自己仍有權使用這項工業產權或專有技術,也有權再與其他人簽訂同樣主題的許可證協議,把同樣的技術給其他人使用。在普通許可證合同中,被許可方往往要求訂立一項最優惠條款,規定在該地域內如果許可方就同樣的技術與其他人簽訂許可證協議時,被許可方應享有最優惠待遇。
(3)排他性許可。簽訂許可證協議后,在規定的地域內,許可方仍保留使用該項技術的權利,但許可方不得將此項技術許可給其他人使用。
(4)從屬許可。是指技術被許可方將其得到的權利再轉讓給第三方的交易方式。出讓從屬許可的企業大部分是跨國公司的子公司或其駐外機構,這些跨國公司由于某些原因不能直接出讓許可給第三者,就將技術出讓給其子公司或海外機構,然后再由這些子公司與第三者簽訂從屬許可技術貿易合同。
(5)互換許可。又稱交叉許可證貿易,是指技術許可方和被許可方雙方將各自擁有的專利權、商標權和專有技術使用權提供給對方使用,其實質是雙方以價值基本相等的技術,在互利互惠的基礎上,交換技術的使用權。互換許可一般是在特定條件下采用的,如合作生產、合作設計、共同研究開發等項目中通常會用到這種方式。互換貿易的交易雙方更多的是合作關系,而不是單純的買賣關系。
2、技術服務
技術服務也稱技術協助,是國際上廣泛采用的一種技術貿易方式,由服務方以自己的技術知識為另一方提供有償服務,以解決生產中的某個技術問題,如提供工廠的設計、布局、設備清單和說明、產品或生產工藝的資料及銷售指南等。
技術服務的內容包括咨詢服務和工程服務兩個部分。咨詢服務的主要項目有市場估計、產品診斷、產品設計、投資分析、原料供應、建議廠址、選擇技術等。工程服務主要是工廠項目設計、設備器材的供應以及提供工程建設和生產指導。
3、國際合作生產
國際合作生產是指兩國企業根據簽訂的合作生產合同,合作完成制造某些產品。這種方式多用于機器制造業,特別是在制造某些復雜的機器時,引進方為了逐步掌握所引進的技術,且能盡快的生產出產品,需要和許可方在一個時期內建立合作生產關系,按照許可方提供的統一技術標準和設計進行生產,引進方在合作過程中達到掌握先進技術的目的。這種合作生產的方式常常和許可證貿易結合進行。有時合作雙方可以共同研究、共同設計、共同確定零部件的規格型號,雙方互相提供技術,取長補短。利用國際合作生產來引進國外的先進技術,已成為各國的普遍做法。
4、國際工程承包
國際工程承包也是國際技術貿易的一種方式。國際工程承包是通過國際間的招標、投標、議標、評標、定標等程序,由具有法人地位的承包人與發包人按一定的條件簽訂承包合同,承包人提供技術、管理、材料、組織工程項目的實施,并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程項目的建設,經驗收合格后交付發包人的一項系統工程。工程承包項目多是大型建設項目,一般都伴隨著技術轉讓。
在施工過程中,承包商將使用最新的工藝和技術,并采購一些國家的先進設備,有些項目還涉及操作人員的技術培訓、生產運行中的技術指導以及專利和專有技術的轉讓。目前,國際上流行的交鑰匙工程和BOT建設方式中技術轉讓的內容十分廣泛,許多國家都希望通過國際工程承包來改善本國基礎設施條件和推動本國企業技術改造。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 》
第五十二條 國家根據對外貿易發展的需要,建立和完善為對外貿易服務的金融機構,設立對外貿易發展基金、風險基金。
第五十三條 國家通過進出口信貸、出口信用保險、出口退稅及其他促進對外貿易的方式,發展對外貿易。
第五十四條 國家建立對外貿易公共信息服務體系,向對外貿易經營者和其他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
國際技術貿易的詳細內容
根據技術在國際間流動的原因的不同,可以將技術在國際間的流動分為國際技術轉移、國際技術轉讓、國際技術貿易。 工業產權與非工業產權的轉讓與許可是國際技術貿易的主要形式:
1)工業產權的轉讓與許可。與工業產權相關的國際技術貿易主要對象是受法律保護的專利、商標(不包括單純的商標轉讓與許可)和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等的轉讓與許可;
2)非工業產權的轉讓與許可。與非工業產權相關的國際技術貿易的主要對象是專有技術的轉讓與許可。
無論是工業產權還是非工業產權的國際技術貿易通常都是進行使用權的許可,國際技術貿易實踐中是通過所謂的許可貿易(licensing)來實現的。當然,國際技術貿易也包括上述對象的所有權本身的轉讓。 1)技術服務。技術服務(technology service)是指技術知識人接受委托為委托人解決特定的技術問題。比較常見的技術服務的內容包括:員工培訓、技術的指導和現場設備的安裝和調試等。
2)技術咨詢。技術咨詢(technology consultancy)則是指技術知識人接受委托為委托人提供解決決策。常見的技術咨詢服務包括:有關技術運用的可行性論證、相關技術的調查、相關技術成果的分析和評估等。 政府對技貿的干預程度大于對物貿的干預程度。由于技術出口實際上是一種技術水平、制造能力和發展能力的出口,所以為了國家的安全和經濟利益上的考慮,國家對技術出口審查較嚴。由于在技貿中,技術轉讓方往往在技術上占優勢,為了防止其憑借這種優勢迫使引進方接受不合理的交易條件,也為了國內經濟、社會、科技發展政策上的考慮,國家對技術引進也予以嚴格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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