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公司法人、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的區別, 一、概念不同 法人主要指的有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通常指的是一個獨立的單位,能獨立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最常見的就是公司 法定代表人看字眼就是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是在法人成立的時候報送政府備案的負責人,經過審批后不能隨意變更 法人代表是要出具書面的授權委托書,由企業或單位派出辦事的代表,如果沒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權,是不能產生法人代表 二、權限不同 法人代表對外行使權力的時候要法定代表人授權,而且只能在法定代表人授權的范圍內代表法人進行活動,行為不是法人本身的行為,但對法人發生直接的法律效力;而法定代表人是直接代表法人對外行使職權的,不過是要在法律規定的職權范圍內 三、產生方式不同 法人代表是依法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而產生的,沒有法定代表人或法人的授權,就不可能產生人法人代表;而法定代表人是由上級任命或是由企業權力機構選舉產生的 四、變更程序不同 法人代表變更不需要登記,法定代表人變更是必須要辦理登記手續 五、承擔的責任不同 法人代表造成的損失或法律后果由法人承擔,超出委托的權限范圍造成的損失由法人代表本人自行承擔;法人是一種組織,如公司,而法定代表人和法人代表則是代表公司行使職權的自然人
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的區別:1、產生方式不同,法人代表依法定代表人的授權而產生,而法定代表人則依法由上級任命或由企業權力機構依法定程序選舉產生;2、人數不同,法人代表可以有多個,而法定代表人只有一個;3、權限不同,法人代表對外行使權力都要受到法定代表人授權的限制。
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法人的本質是法人能夠與自然人同樣具有民事權利能力,成為享有權利、負擔義務的民事主體。《民法典》以法人成立目的的不同為標準,將法人分為營利法人、非營利法人和特別法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六十三條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十七條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
第五十八條法人應當依法成立。
法人應當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住所、財產或者經費。法人成立的具體條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設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有關機關批準的,依照其規定。
第五十九條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從法人成立時產生,到法人終止時消滅。
第六十條法人以其全部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第六十一條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的負責人,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義從事的民事活動,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權力機構對法定代表人代表權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
第六十二條法定代表人因執行職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法人承擔民事責任。
法人承擔民事責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可以向有過錯的法定代表人追償。
第六十三條法人以其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為住所。依法需要辦理法人登記的,應當將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登記為住所。
法定代表人與法人、法人代表不是一回事。法人就是公司,是一個組織。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民事活動,不需要特別的授權。法人代表是需要一事一授權的。法定代表人與法人變更需要進行變更登記。
法律客觀:《公司法》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四條 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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