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企業驗資流程如下:
1、公司章程需明確規定各股東的投資金額、所占股權比例及出資方式(現金或實物資產,無形資產)憑工商管理部門的公司名稱核準通知書及各股東的身份證明文件(身份證)到銀行開設公司臨時帳戶。
2、各股東全部以現金出資的,應根據公司名稱核準通知書及公司章程規定的投資比例及投資金額,分別將投資款繳存公司臨時帳戶,繳存投資款可采用銀行轉帳或直接繳存現金兩種方式。需注意的是,股東在繳存投資款時,在銀行進帳單或現金繳款單的“款項用途”欄應填寫“XX(股東名稱)投資款”。
3、股東如以實物資產(固定資產、存貨等)或無形資產(專利、專有技術)出資,則該部分實物資產或無形資產需經過持有資產評估資格的或資產評估公司評估,并以經評估后的評估價值作為股東的投入額。
4、以實物資產作價投入的,所作價投入的實物資產不得超過公司申請的注冊資本額的50%無形資產作價投入的,所作價投入的無形資產不得超過公司申請的注冊資本額的20%。
5、協助會計師事務所到公司開戶銀行詢證股東投資款實際到位情況個工作日后到會計師事務所領取驗資報告,并到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分局專門登記備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六條 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批準手續。
公眾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查詢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提供查詢服務。
第七條 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注冊資本、經營范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
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
注冊資金需要驗資嗎,歡迎關注,點贊,業務辦理請私信 隨著近年《公司法》的修改,關于公司注冊的諸多條件也發生了相應的變化,其中變化較多的一個方面便是公司的注冊資金問題。那么公司注冊資金新規定的具體要求有什么,是怎樣的? 有下列要求: 1、《公司法》第26條,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實繳、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公司法》第80條,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發起設立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在發起人認購的股份繳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實繳、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注冊資本與注冊資金的區別: 1、注冊資本是企業全體股東認繳出資額的總和;注冊資金是國家授予企業法人經營管理的財產或企業法人自有財產的數額體現 2、注冊資本與企業的實有資產數額是分離的,企業實有資產數額的變化一般不會影響注冊資本的變化;企業注冊資金的數額與實有資產數額允許在一定幅度內波動,當企業的實有資產增加或減少超過注冊資金數額的20%時,企業應按實有資產數額變更注冊資金 3、注冊資本適用于公司,“注冊資金”適用于依照《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登記注冊的非公司制法人企業 新公司法修改后取消了按照公司經營內容區分最低注冊資本額的規定,將有限責任公司的最低注冊資本從10萬50萬元統一降至3萬元,將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冊資本從原來的1000萬元降至500萬元。同時,由于各種原因,雖然最終沒有采納授權資本制,但卻允許兩種公司的資本都可以分期繳納,而不必一次性繳足,只是要求全體股東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20%,而其余部分必須在兩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5年內繳足
1、全體股東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于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三十,該公司貨幣出資為20萬元,低于30%,該公司不修改出資比例,公司無法成立。2、股東用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3、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法律客觀:根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股東對公司的投資,既可以采取貨幣出資方式,也可以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作價出資的方式。每種出資方式應遵守相應的規定。(1)貨幣出資方式貨幣出資方式是指股東直接用資金向公司投資的方式。股東直接用金錢向公司投資,其認繳的股本金額應在辦理公司登記前將現金出資一次足額存入準備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開設的臨時帳戶。(2)實物作價出資方式實物作價出資方式是指股東對公司的投資是以實物形態進行的,并且實物構成公司資產的主體。實物必須是公司生產經營所必需的建筑物、設備、原材料或者其他物資,非公司生產經營活動所需要的物資,不得作為實物入股公司。根據公司法的規定,以實物出資的,應當到有關部門辦理轉移財產的法定手續。對于實物出資,必須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對于國家行政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企業以國有資產為實物出資的,實物作價結果應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核資、確認。股東以實物作價出資,應在辦理公司登記辦理實物出資的轉移手續,并由有關驗資機構驗證。(3)工業產權出資方式工業產權(包括非專利技術)是一種無形的知識資產,它與有形資產不同,它是一種使用權。用工業產權出資,大體上可分為兩類:一類是專利權和商標權,一類是專有技術,指的是制造工藝、材料配方及經營管理秘訣。股東以工業產權(包括非專利技術)作為出資向公司入股,股東必須是該工業產權(包括非專利技術)的合法擁有者,并經過法律程序的確認。股東以工業產權(包括非專利技術)作價出資,必須對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進行評估作價,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并應在公司辦理登記注冊之前辦妥其轉讓手續。我國公司法規定,股東以工業產權(包括非專利技術)作價出資的金額不得超過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20%。(4)土地使用權出資方式股東以土地出資入股,只能是以土地使用權出資入股。根據《股份制試點企業土地資產管理暫行規定》的規定,使用集體企業土地的股份制企業,必須持負責審批組建股份制企業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按國家建設征用土地的規定由國家征用,依法出讓給股份制企業,或由國家作資入股。土地使用權價格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組織評估,并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審核后,作為核定的土地資產金額。股東以土地使用權出資,必須持有土地管理部新頒發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在公司成立后,股東將國有土地使用證交給公司,由公司向當地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變更土地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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