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承包經營費: 即你們享有該地的使用權是否繳納了承包經營費給村里?如果交納了,那么應當由征地的政府退還你們從征地之日起到承包使用該地終止之日的承包費。二、土地類別分為六類。第一類為耕地,第二類為果園或其它經濟林地和山坡地(在種植的山坡地,下同),第三類為非經濟林地,第四類為養殖水面(山塘水庫),第五類為未利用地,第六類為集體建設用地。三、各類區和類別的集體土地具體征地補償標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二條 發包方應當與承包方簽訂書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條款:(一)發包方、承包方的名稱,發包方負責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二)承包土地的名稱、坐落、面積、質量等級;(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四)承包土地的用途;(五)發包方和承包方的權利和義務;(六)違約責任。
林地包括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和防護林等各種林木的成林、幼林和苗圃等所占用的土地。 1、森林植被恢復費: (1)用材林林地、經濟林林地、薪炭林林地、苗圃地,每平方米收取6元。 (2)未成林造林地,每平方米收取4元。 (3)防護林和特種用途林林地,每平方米收取8元;國家重點防護林和特種用途林地,每平方米收取10元。 (4)疏林地、灌木林地,每平方米收取3元。 (5)宜林地、采伐跡地、火燒跡地,每平方米收取2元。 城市及城市規劃區的林地,可按照上述規定標準的2倍收取。對農民按規定標準建設住宅占用林地,在“十五”期間暫不收取森林植被恢復費。 2、林地補償費: 有林地補償基數按一等耕地(高產田),疏林地、灌木林地按二等耕地(中產田),宜林地按三等耕地(低產田)進行計算。 土地補償費一般為年產值的8倍計算。 3、林地安置補助費:人均耕地在3.0畝以上,安置補助費補償標準為年產值的12-13倍計算。 林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兩項之和不得低于補償標準的20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七條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條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體所有的土地和組織、個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
征收集體所有的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保障被征地農民的生活,維護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
征收組織、個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應當依法給予征收補償,維護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征收個人住宅的,還應當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條件。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補償費等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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