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違法建筑強拆訴訟時效是多久?
強拆的訴訟時間是六個月。
我國法律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因不動產提起訴訟的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五年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行政強拆和司法強拆的區別
1、性質不同。行政強制拆遷的執行主體是政府,動用的是政府的行政力量,是政府在行使行政職權,拆遷的法律責任由政府承擔。司法強制拆遷的執行主體是法院,動用的是司法力量,拆遷的法律責任由法院承擔。
2、效率不同。行政強制拆遷不受訴訟的影響,即不論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是否在可以提起訴訟的法定期限之內,不論他們提起訴訟是否已經結束,是否能夠勝訴,均不停止行政強制拆遷的執行。因此,行政強制拆遷具有系政府內部直接審批執行、不受訴訟的約束等效率較高的特點。而房地局申請司法強制拆遷是以被拆遷人和房屋承租人能否提起訴訟,訴訟是否終結,以及房地局是否勝訴為前提的。
3、社會公信度不同。行政強制拆遷由作出裁決的房地局直接向政府申請執行,政府其他部門很難進行有效監督。被執行人若認為裁決或者執行裁決的強遷不當,因無阻止行政強制拆遷的法律救濟渠道,以致行政強制拆遷過程中被執行人與政府的對立和沖突時有發生。行政裁決進入申請強制執行的司法程序,系行政裁決主動接受司法監督的程序,相對于行政強制拆遷而言,其強制執行的社會公信度亦就更高。
三、行政強拆的程序
1、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申請行政強制拆遷,應當提交下列資料:(1)行政強制拆申請書;(2)裁決調解記錄和裁決書;(3)被拆遷人不同意拆遷的理由;(4)被拆遷房屋的證據保全公證書;(5)被拆遷人提供的安置用房、周轉用房權屬證明或者補償資金證明;(6)被拆遷人拒絕接收補償金的,應當提交補償資金的提存證明;(7)市、縣人民政府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2、依據強制拆遷決定實施行政強制拆遷,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應當提前15日通知被拆遷人,并認真做好宣傳、解釋工作,動員被拆遷人自行搬遷。
3、強制拆遷時,應當組織街道辦事處(居委會)、被拆遷人單位代表到現場作為強制拆遷證明人,并由公證部門對被拆遷房屋及其房屋內物品進行證據保全。
拆遷人、接受委托的拆遷單位在實施拆遷過程中采用恐嚇、脅迫以及停水、停電、停止供氣、供熱等手段,強迫被拆遷人搬遷或者擅自組織強制拆遷的,由所在市、縣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責令停止拆遷,并依法予以處罰;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有人建造了違章建筑,影響到了自己的權益,是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的,在生活中經常見的拆遷的現象,好多都存在非法強拆,比如停水,停電,停氣等等情況,強迫被拆遷人搬家,這種行為屬于違法行為,應當及時報警,并收集好證據,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一、違法強拆的訴訟期為多久?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對非法強拆行為提起行政訴訟的,被強拆人可以在非法強拆行為實施后6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如果是提起民事訴訟的,起訴時效是3年。
非法強拆一般是提起行政訴訟,訴訟期是6個月。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因不動產提起訴訟的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五年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相關法律法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3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二、遇到違法強拆怎么辦?
1、遇到暴力拆遷等突發狀況,不能以暴制暴,盡量平復自己的心態,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害。當然面對蠻不講理的拆遷人,心里是十分委屈和憤怒,難免做出沖動的事情,但是,要想到這個事情還有更好的解決辦法,更加合法的解決辦法,違法者終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2、積累拆遷法律知識,自己保護權益。被拆遷人平時也可以對拆遷的一些法律常識進行了解,這樣使拆遷人不敢輕視。許多拆遷人就是因為被拆遷人不懂法、不知法才敢肆意的進行強拆甚至是暴力拆遷。其實,只要懂得一些法律常識,就足以應付很多情況,不至于權利被侵害而尚不自知。
3、變被動為主動,積極收集證據,到公安局報案,如果公安局不受理或者受理后冷處理,可以通過合法的途徑對公安機關提起行政復議。
綜上所述,所謂非法強拆是指沒有強制執行法律批準文件的強制拆除行為。比如在房屋征收中,如果沒有法院的強制執行裁定,屬于典型的非法強拆,造成被拆遷方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有關部門投訴,提出行政訴訟的有效期是6個月。
一、告強拆違法的時效幾年內
分情況來進行判斷。對非法強拆行為提起行政訴訟的,被強拆人可以在非法強拆行為實施后6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如果是提起民事訴訟的,起訴時效是3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二、強拆發生時的應對方法
1、強拆之前
如果當事人提前得知強拆消息,最好是將貴重物品轉移,尤其是小件的貴重財物。萬一發生意外,導致財物丟失,當事人只能申請賠償,但是維權時像電視、電腦、冰箱這種大件物品還比較容易取證,但是像項鏈、手鐲這種體積小、價值大的物品就很難證明其存在。而當事人如果不能提出相應證據,主張就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2、 強拆之時
如果拆遷隊到來后強行拆房,當事人一定要馬上報警,交給警察處理,并保留好報警的電話記錄。雖然警察不一定能阻止強拆,但是否報警、警方是否作為對我們后期維權都有著十分重要的影響。警方的出警記錄是認定強拆主體、時間的重要依據。即使警察不出警,我們后期也能起訴其不作為。
3、強拆之后
一旦強拆已經發生,就不能挽回,此時只有通過法律手段維權才能盡可能地彌補損失,獲得補償。此時當事人應該立即聯系征地拆遷方面的專業律師,通過律師專業的法律知識和熟練的訴訟、談判技巧,利用前期收集的證據和資料,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被拆遷人的合法權益。
當事人應該按照上述的方式來處理強拆,因為沒有證據的話法院是不會受理的,并且當事人在強拆之后應該盡快的去法院起訴,越快越好。如果法院確認該強拆行為屬于違法的話,當事人還可以要求賠償。但是強拆的時候千萬不能暴力阻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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