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影作品遭到著作權侵權要如何處理
攝影作品 著作權 侵權根據《 著作權法 》規定,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 民事責任 ;同時損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 侵權行為 , 沒收違法所得 ,沒收、銷毀侵權復制品,并可處以罰款。 《著作權法》第48條規定,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同時損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銷毀侵權復制品,并可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還可以沒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權復制品的材料、工具、設備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著作權法新舊對比
法律分析:1、新增懲罰性賠償制度。此次修法增加了懲罰性賠償制度,并將法定賠償的上限提高至500萬元,明確法定賠償數額下限為500元。上限的提高增加了對著作權侵權行為的懲治力度,為著作權侵權案件適用酌定賠償、法定賠償提供了新動力;而法定賠償數額的下限為五百元,彰顯了對侵犯著作權行為的加大懲治,利于遏制現階段圖片、字體等類型糾紛頻發但賠償金額少的侵權現象,推動社會形成尊重版權,尊重創新創造的氛圍。2、修改作品定義作品的定義作為著作權法的根基,本次修改將作品的定義中“以某種有形形式復制”修改為“以一定形式表現”,修改后的作品定義強調了受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需要具備能夠為人所感知的形式,明確了內心的思想不受法律保護。同時,新《著作權法》對作品類型進行了修改,“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統一改為“視聽作品”,這一修改將原先的類電作品拓寬到視聽作品,涵蓋的范圍更廣,囊括了線上課程、網絡直播等新興領域。3、擴大廣播權范圍該修改契合互聯網時代的新需求,進一步明確了廣播權與信息網絡傳播權的界限,使兩者的法律適用范圍更加清晰。今后,網絡直播等非交互式著作權侵權問題無需使用兜底條款進行保護,而可以直接落入廣播權的規制范圍。
法律依據:《著作權法》第三條規定:本法所稱的作品,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現的智力成果,包括:(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四)美術、建筑作品;(五)攝影作品;(六)視聽作品;(七)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計算機軟件;(九)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
《著作權法》第十條規定:第十一項廣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公開傳播或者轉播作品,以及通過擴音器或者其他傳送符號、聲音、圖像的類似工具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的權利,但不包括本款第十二項規定的權利。
《著作權法》第五十四條規定: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人應當按照權利人因此受到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難以計算的,可以參照該權利使用費給予賠償。對故意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情節嚴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確定數額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給予賠償。
視頻侵權賠償標準
一、視頻侵權賠償標準如何規定
1、視頻侵權的行為人,應當按照權利人的實際損失給予賠償;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可以按照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侵權行為情節嚴重的,可以按照確定數額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給予賠償。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五十四條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人應當按照權利人因此受到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難以計算的,可以參照該權利使用費給予賠償。對故意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情節嚴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確定數額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給予賠償。
權利人的實際損失、侵權人的違法所得、權利使用費難以計算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五百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的賠償。
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人民法院為確定賠償數額,在權利人已經盡了必要舉證責任,而與侵權行為相關的賬簿、資料等主要由侵權人掌握的,可以責令侵權人提供與侵權行為相關的賬簿、資料等;侵權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虛假的賬簿、資料等的,人民法院可以參考權利人的主張和提供的證據確定賠償數額。
人民法院審理著作權糾紛案件,應權利人請求,對侵權復制品,除特殊情況外,責令銷毀;對主要用于制造侵權復制品的材料、工具、設備等,責令銷毀,且不予補償;或者在特殊情況下,責令禁止前述材料、工具、設備等進入商業渠道,且不予補償。
二、視頻侵權怎么界定
在沒有經過視頻權利人同意發表視頻,使用別人的視頻,但是沒有按照規定支付權利人報酬的;再或者是沒有經過權利人的同意,當做自己自創的視頻進行發放,都是屬于視頻侵權行為。
三、著作權包括哪些權利
著作權包括下列人身權和財產權:
(一)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于眾的權利;
(二)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
(三)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四)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
(五)復制權,即以印刷、復印、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數字化等方式將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
(六)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復制件的權利;
(七)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視聽作品、計算機軟件的原件或者復制件的權利,計算機軟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
(八)展覽權,即公開陳列美術作品、攝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復制件的權利;
(九)表演權,即公開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種手段公開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權利;
(十)放映權,即通過放映機、幻燈機等技術設備公開再現美術、攝影、視聽作品等的權利;
(十一)廣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公開傳播或者轉播作品,以及通過擴音器或者其他傳送符號、聲音、圖像的類似工具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的權利,但不包括本款第十二項規定的權利;
(十二)信息網絡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使公眾可以在其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
(十三)攝制權,即以攝制視聽作品的方法將作品固定在載體上的權利;
(十四)改編權,即改變作品,創作出具有獨創性的新作品的權利;
(十五)翻譯權,即將作品從一種語言文字轉換成另一種語言文字的權利;
(十六)匯編權,即將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過選擇或者編排,匯集成新作品的權利;
(十七)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通過以上的內容,我們可以了解到,視頻侵權的行為人,應當按照權利人的實際損失給予賠償;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可以按照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侵權行為情節嚴重的,可以按照確定數額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給予賠償。
如何判定攝影作品被侵權
近年來,司法實踐中出現了大量涉及侵犯攝影作品著作權的案件。那么,如何判定攝影作品被侵權那就讓裕祥安全網的小編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判定攝影作品被侵權的方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中有12條使用作品時“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的規定,值得引起大家注意,符合其中12種情況之一的皆不算侵權。除此之外,使用方都要付給作者報酬,否則就是侵犯作者的獲得報酬權。請記住一點:攝影作品除付不付報酬這一條外,更重要的是署不署名。如果不署名,則是侵犯作者的署名權,后果更嚴重,因為署名權屬著作權中的人身權。
在國務院《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第二十二條中規定,網絡服務提供者為服務對象提供信息存儲空間,供服務對象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提供作品、表演、錄音錄像制品,并具備特定條件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實際情況中,侵權的多為普通網站,不同于“網絡服務提供者為服務對象提供信息存儲空間”,符合“避風港”原則的情況很少見。
這時,攝影人就要考核一下使用自己圖片的網站是否符合以下“避風港”原則。其一,網站提供的信息存儲空間純粹是一個技術服務平臺,內容是廣大網友提供的;其二,網站沒有實質性使用攝影作品(如果網站對侵權內容進行了詳細的分類,且知道信息部分內容極有可能侵犯他人的著作權,則沒有盡到應有的注意義務,應承擔相應責任。判斷標準是:應注意、能注意而又不注意);其三,網站注明了自己的名稱、聯系人、網絡地址;其四,網站不知道也沒有合理的理由知道服務對象上傳的圖片侵權;其五,網站沒有從作品中直接獲利;其六,網站接到權利人通知后,立即刪除。如果有這些情況發生,網站不承擔賠償責任,攝影人也就沒有必要訴諸法庭。還有一些普遍情況外的具體細節,影友們可借鑒《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中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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