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借款合同中,債務人是欠錢的人。但是侵權行為、無因管理、不當?shù)美畟校瑐鶆杖瞬皇乔峰X的人,是需要履行一定義務的人。債的產(chǎn)生原因包括合同、侵權、無因管理等。
【【法律依據(jù)】】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
民事主體依法享有債權。
債權是因合同、侵權行為、無因管理、不當?shù)美约胺傻钠渌?guī)定,權利人請求特定義務人為或者不為一定行為的權利。
第一百二十條
民事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百二十一條
沒有法定的或者約定的義務,為避免他人利益受損失而進行管理的人,有權請求受益人償還由此支出的必要費用。
第一百二十二條
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jù),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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