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司法鑒定多少天才能出具鑒定文書?
司法鑒定從受理之日起一般應當在15日內出具司法鑒定文書。如確需延長的,經向委托人說明理由,可延長至30日。復雜、疑難案件的鑒定時限確需延長的,經司法鑒定機構負責人批準,并征得委托人同意,可再適當延長。延長期不得超過60日。
法醫精神病鑒定及司法的會計鑒定的時限可適當延長,一般應在受理之日起60日內完成。鑒定過程中需要補充鑒定材料所需時間,不計入鑒定時限。
二、司法鑒定的對象
如民事仲裁中的廣泛應用,司法鑒定的范圍也發生了較大的變化,現代科學技術攻克了許多過去不能鑒定的專門性問題。現今的司法鑒定不僅包括傳統的痕跡鑒定、筆跡鑒定和文件真偽鑒定、文書材料鑒定等,還包括如今的DNA親子鑒定,書寫時間鑒定,測謊檢測,產品質量的檢驗,證件、證書、票證鑒定以及動、植物物質鑒定,邊防出入境檢查等。在司法實踐中,專門性問題主要指物證技術學、法醫學、司法精神病學等專業學科領域內的問題,專門性問題涉及的范圍非常廣泛。一般說來,鑒定的范圍包括刑事物證鑒定,人身傷害的醫學鑒定,精神病的醫學鑒定,扣押物品的價格鑒定,文物和珍稀、瀕危動植物及其制品鑒定,違禁品、危險品鑒定,電子數據鑒定等。鑒定的客體可以分為三大類型:
1、人體或與人體有關的物質如血液、精液、唾液、尿液、毛發、手足印、口語音等;
2、存在于自然界的各種物質或環境、地理、地貌等;三是由人的腦力或體力勞動創造的各種物質產品,如文字、圖像、票據、建筑物、機械設備等。凡是作為鑒定對象的,本身應至少推定為與案件事實有關聯性;反之,則不能作為鑒定對象。
綜合上面所說的,司法鑒定一般是由司法鑒定機構來進行處理,只要受理了委托人的申請,那么就需要在十五天這內出具鑒定的結果,如果遇到比較復雜的也是可以延長,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需要按法律所規定的條款來,這樣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權益。
一、法院司法鑒定要多久出結果?
這個一般為15天到一個月,具體根據實際情況而定。先提出申請,然后法院通知各方來做筆錄,選擇鑒定所(或搖號選擇),然后進入鑒定環節,這個環節需要傷情達到司法鑒定狀態(病情穩定),故需要大約2個月左右的時間,或更長。
1、司法鑒定的含義司法鑒定,是指在訴訟過程中,為查明案件事實,人民法院依據職權,或者應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的申請,指派或委托具有專門知識人,對專門性問題進行檢驗、鑒別和評定的活動。
(1)廣義上講,法院委托的醫療事故技術鑒定也屬于司法鑒定的范疇;
(2)狹義上講,法院委托非醫學會組織的醫療過錯鑒定為司法鑒定本站討論的司法鑒定僅指狹義概念的司法鑒定。
2、司法鑒定的原則
(1)合法、獨立、公開;
(2)客觀、科學、準確;
(3)文明、公正、高效。
3、司法鑒定費的繳付
(1)申請人提起司法鑒定的,費用由申請人繳付;
(2)法院依職權委托司法鑒定的,由法院確定費用繳付人。
二、申請司法鑒定的程序是怎樣的
申請司法鑒定應遵循以下程序:
1、委托
司法鑒定機構和社會專業司法鑒定人接受司法機關的委托,從事委托請求事項的司法鑒定;非訴訟案件鑒定的受托從其行業規定。
(1)司法鑒定機構接受司法機關、仲裁機構的司法鑒定委托。
(2)在訴訟案件中,在當事人負有舉證責任的情況下,司法鑒定機構也可以接受當事人的司法鑒定委托。當事人委托司法鑒定時一般通過律師事務所進行。
2、受理
司法鑒定機構收到委托書后,應對委托人的委托事項進行審核,并作出如下決定:
(1)對于符合受理條件的,能夠即時決定受理的,司法鑒定機構應當與委托人簽訂《司法鑒定委托受理合同》;
(2)不能即時決定受理的,應當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鑒定委托材料收領單》,在收領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內對是否受理作出決定;
(3)對于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退回鑒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說明明理由;
(4)對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鑒定機構應當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書面答復。
3、初次鑒定
鑒定機構受理案件后,應當指派具有社會專業司法鑒定資格的人員承擔鑒定工作,同一鑒定事項應當由兩名具有社會專業司法鑒定資格的人員進行。
4、補充鑒定
司法鑒定機構接受委托進行補充鑒定,應當對委托人請求的事項進行審查,不屬《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第三十條規定的情形,社會專業司法鑒定機構應當向委托人說明情況,并退回委托書。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現在如果在民事訴訟活動當中需要進行司法鑒定的話,就可以委托專業的機構對此進行鑒定,但是具體的時間長短應當是根據鑒定的情況來作出判斷的,比如說有一些是比較復雜的,相對來說鑒定的時間就會比較長,比較簡單的,可能鑒定的時間就比較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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