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的兼并。
【答案】: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企業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通過訂立合同,一個企業吸收其他企業而合并成一個企業。被兼并的企業自兼并日起失去法人資格,成為兼并企業的一個組成部分,兼并企業則仍保持原先的名稱,在獲取被兼并企業的財產和債權的同時,承擔被兼并企業的義務。
企業合并主要交接事項有哪些
企業合并主要交接事項有哪些一、辦理交接等法律手續
簽訂企業兼并協議之后,并購雙方就要依據協議中的約定,履行兼并協議,辦理各種交接手續,主要包括以產權交接、財務交接、管理權交接、變更登記、發布公告等事宜。
(一)產權交接
并購雙方的資產移交,需要在國有資產管理局、銀行等有關部門的監督下,按照協議辦理移交手續,經過驗收、造冊,雙方簽證后會計據此入帳。目標企業未了的債券、債務,按協議進行清理,并據此調整帳戶,辦理更換合同債據等手續。
(二)財務交接
財務交接工作主要在于,并購后雙方財務會計報表應當依據并購后產生的不同的法律后果作出相應的調整。例如:如果并購后一方的主體資格消滅,則應當對被收購企業財務帳冊做妥善的保管,而收購方企業的財務帳冊也應當作出相應的調整。
(三)管理權的移交
管理權的移交工作是每一個并購案例必須的交接事宜,完全有賴于并購雙方簽訂兼并協議時候就管理權的約定。如果并購后,被收購企業還照常運作,繼續由原有的管理班子管理,管理權的移交工作就很簡單,只要對外宣示即可;但是如果并購后要改組被收購企業原有的
管理班子的話,管理權的移交工作則較為復雜。這涉及到原來管理人員的去留、新的管理成員的駐入,以及管理權的分配等諸多問題。
(四)并更登記
這項工作主要存在于并購導致一方主體資格變更的情況:續存公司應當進行變更登記,新設公司應進行注冊登記,被解散的公司應進行解散登記。只有在政府有關部門進行這些登記之后,兼并才正式有效。兼并一經登記,因兼并合同而解散的公司的一切資產和債務,都由續存公司或新設公司承擔。
(五)發布并購公告
并購雙方應當將兼并與收購的事實公布社會,可以在公開報刊上刊登,也可由有關機關發布,使社會各方面知道并購事實,并調整與之相關的業務。
二、兼并后的企業整頓
(一)盡早展開合并整頓工作
并購往往會帶來多方面變革,可能涉及企業結構、企業文化、企業組織系統,或者企業發展戰略。變革必然會在雙方的雇員尤其是留任的目標企業原有雇員中產生大的震動,相關人員將急于了解并購的內幕。所以,并購交易結束后,收購方應盡快開始就并購后的企業進行整合,安撫為此焦慮不安的各方人士。有關組織結構、關鍵職位、報告關系、下崗、重組及影響職業的其他方面的決定應該在交易簽署后盡快制訂、宣布并執行。持續幾個月的拖延變化、不確定性會增加目標公司管理層和員工的憂慮感,可能會影響目標企業的業務經營。
(二)做好溝通工作
充分的溝通是實現穩定過渡的保障,這里的溝通包括收購方企業內部的溝通和與被收購企業的溝通。
1、與被收購企業進行溝通。
同被收購企業人員包括管理高層、中層或下屬公司管理人員及一般雇員,進行及時、定期、充分的溝通,可以掌握被收購企業的動態,穩定現有業務,穩定企業經營秩序。溝通方式是多種多樣的,如會議座談、一對一的重點談話等。溝通的目的是使買方公司贏得被收購企業全體員工的信任和尊重,賦予它們對并購后企業發展前途的信心,從而實現平穩順利的過渡階段。
2、收購方的內部溝通。
收購公司內部的溝通工作同樣重要。一般來講,出于保密或穩定等考慮,收購方談判小組人員較少(主要由高層領導及少數重要相關部門主管組成,視需要請外部顧問參與),而收購后的整合工作往往由另外一些人來執行。簽訂收購協議,意味著談判工作的成功和結束,而收購后整合工作常常被認為是執行小組的任務。執行階段面臨的工作更加復雜瑣碎,對被收購企業的理解與談判階段的理解難免有出入,因為談判階段更多從戰略角度考慮問題,執行階段主要面臨的工作更加復雜瑣碎,對被收購企業的理解與談判階段的理解難免有出入,因為談判階段更多從戰略角度考慮問題,執行階段主要側重操作和實施;加之兩個階段工作和人員的不連續性,容易產生誤會甚至矛盾,這些都需要充分的溝通來解決。
3、溝通中的注意事項。
一定要以誠相待。對于并購雙方的企業,收購方需要直接表明發生了什么、將來計劃做什么。
企業的并購重組怎么做?
企業進行并購重組時,首先需雙方董事會通過兼并收購協議,內容需涵蓋目標公司名稱、兼并條款與條件、股份轉換方式、公司章程修改及其他必要條款。
針對新設合并決議,應明確聯合公司名稱、聯合條款、股份轉換方式、公司章程必備聲明及其他相關條款。這些決議需提交至股東大會審議并獲得多數股東批準,美國公司法要求多數有表決權股份持有者同意,而德國公司法則要求75%有表決權股東同意。
之后,雙方需簽訂兼并合同,該合同需經各方董事會及股東大會批準。兼并合同應詳細列明續存公司增加股份的種類與數量、對被并入公司股東的股份分配、續存公司應增加的資本額及公積金狀況、現金支付給并入公司股東的條款、召開股東大會批準合同的日期。
對于新設合并,合同還需包括新設公司發行的股票種類與數量、新設公司總部所在地、對合并公司股東的股份或現金分配、資本額與公積金數額、召開股東大會批準的時間及合并的具體日期。
最后,所有決議及合同需在規定期限內向政府部門登記。續存公司需進行變更登記,新設公司則需注冊,被解散公司需進行解散登記。只有完成這些登記,兼并才能正式生效。兼并登記后,因兼并合同而解散的公司資產與債務將由續存公司或新設公司承擔。
單位被兼并,勞動合同還有效嗎
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那么如果單位被兼并,勞動合同還有效嗎?
網友咨詢:
單位被兼并,勞動合同還有效嗎?
律師解答:
1、用人單位發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
2、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律師補充: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四條 【用人單位合并或者分立】用人單位發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
第三十五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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