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強制執行多長時間是多久1、被執行人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執結;非訴執行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執結。但中止執行的期間應當扣除。2、有特殊情況須延長執行期限的,應當報請本院院長或副院長批準。申請延長執行期限的,應當在期限屆滿前5日內提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一級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責令執行法院限期執行或者變更執行法院:1)債權人申請執行時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的財產,執行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對該財產未執行完結的;2)執行過程中發現被執行人可供執行的財產,執行法院自發現財產之日起超過六個月對該財產未執行完結的;3)對法律文書確定的行為義務的執行,執行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依法采取相應執行措施的;4)其他有條件執行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3、如超過六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成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二、法院強制執行程序是怎樣的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后,債務人未按照判決或裁定所確定的期間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仲裁機構的裁決、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和行政機關的處理或處罰決定的,應當交納申請執行費。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對方當事人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請執行。發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書包括:1)人民法院制作的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經濟、行政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支付令、民事決定書、財產處罰決定書以及具有財產執行內容的刑事判決書、裁定書;2)仲裁機關制作的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依法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執行的裁決書、調解書;3)公證機關制作的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依法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執行的追償債款、物品的文書;4)行政機關制作的已經發生法律效力依法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執行的處罰決定書和處理決定書;5)人民法院制作的承認并同意協助執行外國法院判決、裁定的裁定書及執行令;6)人民法院制作的承認并同意協助執行外國仲裁機構裁決的裁定書。當事人申請執行,必須向法院遞交申請執行書,說明申請執行的事項、理由和要求,并盡可能提供被執行人的開戶銀行賬號及財產情況。當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為申請執行。委托代理人代為申請執行的,必須向法院提交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托書,寫明委托事項和權限。三、法院執行方式有哪些法院強制執行是法院根據法律判決結果對被告人采取的強制行為。針對被執行的財產,人民法院在執行中可采取凍結、劃撥存款、提留;搜查、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財產;強制遷出房屋等多種方式。但人民法院在采取這些措施時,應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撫養家屬的生活必要費用。四、法院強制執行監督當事人及利害關系人認為執行人員的具體執行不當或有錯誤的,有權向該執行人員所在的人民法院反映,人民法院應及時處理。當事人及利害關系人有權要求執行人員依法履行職責,對執行人員在案件執行中的違法行為,有權向人民法院的紀檢部門或其他有關部門舉報或控告。以上就是仲裁判決書下來多久可以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問題的答案。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六條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法律分析:法院強制執行期限是6個月。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zhi執行書之日起孫局豎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則大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臘搜第二百二十六條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法院強制執行期限為2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消猜悶定。相關法律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兆山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執行員接到申請執行書或者移交執行書,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強制執行措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二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
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并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拿彎理。
強制執行有效期為兩年,計算方式根據具體規定。一般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申請強制執行需要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當知液坦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對方當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法院受理;當事人、利害關系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10天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搭桐執行員接到申請執行書或者移交執行書,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責令其在指定的期間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強制執行;采取強制措施,如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二條
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后,經審查,符合法律規定的,裁定調解協議有效,一方當事人拒絕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裁定駁回申請,當事人可以通過調解方式變更原調解協議或者達成埋中新的調解協議,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一、強制執行期限多長時間申請執行的期限應當是二年,至于執行結束的期限,則根據實際情況而定,法律并無明確的規定。開始執行,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非訴執行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執結,但中止執行的期間應當扣除。有特殊情況須延長執行期限的,應當報請本院院長或副院長批準申請延長執行期限的,應當在期限屆滿前5日內提出。如超過六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成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內不執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請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級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執行。二、什么是強制執行強制執行是執行義務人完成其所承擔的義務。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運用國家強制力量,根據發生法律效力文書明確具體的執行內容,強制民事義務人完成其所承擔的義務,以保證權利人的權利得以實現。三、怎么申請強制執行1、申請。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2、法院受理。3、申請復議。當事人、利害關系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4、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執行員接到申請執行書或者移交執行書,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責令其在指定的期間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強制執行。5、采取強制措施。執行法院可以通過以下強制執行的措施: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搜查被申請執行人隱匿的財產;強制被申請執行人交付法律文書指定交付的財物或者單據等措施。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六條
向上級法院申請執行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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