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電子數據證據?
在信息化大趨勢下,我們的生活步入了“電子數據”時代。在法律領域,電子數據已被確立為新的證據類型,隨著互聯網應用的普及,正逐步成為訴訟活動中的“證據之王”。電子數據的概念,最早由美國提出的“計算機證據”概念擴展而來,而后發展為“電子證據”、“數字證據”、“網絡證據”等新名稱。在中國,“電子數據”名稱統一在201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首次被規定為一種證據類型,隨后,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也使用“電子數據”進行了統一的界定。
電子數據,是指案件發生過程中形成的,以數字化形式存儲、處理、傳輸的數據,并能夠證明案件事實。常見的電子數據種類包括網頁、博客、微博客、朋友圈、貼吧、網盤等網絡平臺發布的信息;手機短信、電子郵件、即時通信、通訊群組等網絡應用服務的通信信息;用戶注冊信息、身份認證信息、電子交易記錄、通信記錄、登錄日志等信息;文檔、圖片、音視頻、數字證書、計算機程序等電子文件。
值得注意的是,以數字化形式記載的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等證據,如同步錄音錄像、語音識別電子筆錄等,不屬于電子數據,而是言詞證據的數據化固定方式。
電子數據的特點包括虛擬性、易破壞性和客觀性。電子數據的存儲依賴于電子設備和軟件,其信息具有虛擬性,即存儲的內容無法直接感知,需通過軟件和硬件還原為可理解的信息。同時,電子數據容易受到環境影響或人為篡改、刪除,具有易破壞性。然而,電子數據也具有較強的客觀性,因為它記錄了人與人之間的實時交流、交易等行為,留有電子痕跡,相比傳統的紙質筆錄,具有較高的客觀性。
總的來說,電子數據作為新時代的證據形式,對法律實踐、證據收集和處理帶來了革命性變化。它不僅豐富了證據的類型和來源,也為司法活動提供了更高效、準確的證據支持,推動了法律體系的現代化進程。
哪些電子數據可以作為證據
法律分析:1、經公證證明為真實可靠的電子證據;2、經專家鑒定為真的電子證據;3、有確切證據證明電子證據內容完整未被更改的;4、雙方當事人均認可的電子證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一)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數據;(六)證人證言;(七)鑒定意見;(八)勘驗筆錄。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相關推薦:
過了醫療期怎么處理(過了醫療期怎么處理)
逾期立案多久(網貸逾期多久法院才會給立案)
立案是什么鬼(1069發短信說逾期立案了 這是真的嗎)
立案通知文書(檢察院立案通知書意味著什么)
刑事證據概念(刑事訴訟證據的概念是怎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