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法的制定依據是憲法
行政處罰法的制定依據是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制定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體如下:
1、《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我國的根本大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保持國家統一、民族團結、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和長治久安的法律基礎,是中國共產黨執政興國、團結帶領全國各族人民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法律保證。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礎,其他法律是憲法的具體化;任何法律不得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相抵觸,否則無效;
2、《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據,一切法律、法規都不得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相抵觸;
3、《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為了規范行政處罰的設定和實施,保障和監督行政機關有效實施行政管理,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保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制定的法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國家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和尊嚴。
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
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必須予以追究。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第九十條 國務院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負責本部門的工作;召集和主持部務會議或者委員會會議、委務會議,討論決定本部門工作的重大問題。
各部、各委員會根據法律和國務院的行政法規、決定、命令,在本部門的權限內,發布命令、指示和規章。
行政處罰的依據
一、行政處罰的依據有哪些
1、行政處罰的依據包括:
(1)當事人有違反行政管理秩序行為的,行政機關就可以依照相關的法律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2)行政機關作出何種行政處罰,要看當事人違反何種法律,再結合相關法律來確定行政處罰。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十八條
國家在城市管理、市場監管、生態環境、文化市場、交通運輸、應急管理、農業等領域推行建立綜合行政執法制度,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
國務院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決定一個行政機關行使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處罰權。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權只能由公安機關和法律規定的其他機關行使。
二、行政處罰特征有哪些
行政處罰特征如下:
1、實施行政處罰的主體是作為行政主體的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
2、行政處罰的對象是實施了違反行政法律規范行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
3、行政處罰的性質是一種以懲戒違法為目的、具有制裁性的具體行政行為。
行政處罰的依據包括
一、行政處罰的立法依據有哪些
1、行政處罰的立法依據如下:
(1)法律,可以設定各種行政處罰。其中,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只能由法律設定;
(2)行政法規,可以設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處罰;
(3)地方性法規,可以設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銷企業營業執照以外的行政處罰;
(4)行政規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種類和幅度的范圍內作出具體規定。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為,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并由行政機關依照本法規定的程序實施。
二、行政處罰的種類有哪些
1、警告,屬于國家對行政違法行為人的譴責和告誡,是國家對行為人違法行為所做的正式否定評價;
2、罰款,行政機關對行政違法行為人強制收取一定數量金錢,剝奪一定財產權利的制裁方法;
3、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行政機關將行政違法行為人非法占有的財產和物品收歸國有;
4、責令停產停業,行政機關強制命令行政違法行為人暫時或永久地停止生產經營和其他業務活動;
5、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行政機關暫時或者永久地撤銷行政違法行為人擁有的國家準許其享有某些權利或從事某些活動資格的文件;
相關推薦:
行政處罰超期怎么維權(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如何維權)
怎樣才能辦理取保候審(取保候審什么條件才可以辦理)
申請取保候審書怎么寫(取保候審申請書格式是怎樣的)
被刑拘當天可以取保嗎(刑拘幾天可取保候審呢)
檢察院續保是要公訴嗎(檢察院續保是不是一定會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