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高考頂替的刑事責任
高考冒名頂替罪名的處罰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高考冒名頂替可以追究當事人刑事責任。依據國家相關法律的規定,高考考試的時候冒名無替考的,是屬于犯罪的行為,會構成代替考試罪,則就構成了犯罪,具體還需要根據案件的情形來判定。
冒名頂替罪的追訴時效是5年,冒名頂替罪的最高量刑標準是三年有期徒刑。法律規定法定最高刑不滿5年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是5年,但是,報冒名頂替這種犯罪行為一般處于連續狀態,對于處于連續狀態的犯罪行為,追訴時效從犯罪行為終止之日起算。在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另外,實現冒名頂替上學,僅憑冒名者一人之力無法實現,可能還會涉及到被冒名者所在學校、當地招生辦、戶籍管理部門、高校招生與學校管理部門等多個環節。在這個過程中向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行賄的,可能還構成行賄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八十四條之一 【組織考試作弊罪】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為他人實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非法出售、提供試題、答案罪】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試題、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代替考試罪】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代替他人考試如何定罪處罰
在現實生活中我國公民提升學歷、考取資格證書都需要進行考試的,而有些人為了能順利通過考試,會找其他人代替其考試,而這種行為是違法犯罪的,那么代替他人考試怎樣定罪處罰?下面由我為讀者進行相關知識的解答。代替他人考試如何定罪處罰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在國家組織的考試中有代替他人考試等行為,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可以按代替考試罪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八十四條 【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二百八十四之一【組織考試作弊罪】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為他人實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非法出售、提供試題、答案罪】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試題、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代替考試罪】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代替考試罪犯罪構成 1、犯罪主體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即年滿16周歲,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人。 具體而言,本罪主體包括兩種人,一是應試者;二是替考者,即平常所說的“槍手”。被組織起來進行作弊的替考者雖不能成為第284條之一第1款組織考試舞弊罪的犯罪主體,但是能夠成為本罪的處罰對象。 2、主觀方面 本罪的主觀方面為故意。 3、犯罪客體 本罪所侵犯的客體為復雜客體,包括國家對考試組織的管理秩序和他人公平參與考試的權利。 4、客觀方面 本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法律所規定的國家考試的行為。 “代替他人”,是指冒名頂替應當參加考試的人去參加考試。 以上知識就是我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在國家組織的考試中有代替他人考試等行為,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可以按代替考試罪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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