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已歸還是否還要判刑
挪用公款的,如果在三個月內已歸還,一般不會 承擔刑事責任 ,如果超過三個月未還的,屬于 挪用公款罪 ,如果是 國家工作人員 一般會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是其他機構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 直接責任人 員,處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或者拘役,并處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是挪用公款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一商業銀行、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保險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違背受托義務,擅自運用客戶資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財產,情節嚴重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金。《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是挪用公款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數額巨大不退還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歸個人使用的,從重處罰。
挪用公款后歸還,還需承擔責任嗎
挪用公款后歸還屬于自首的表現,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于刑事處罰。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八十四條
【挪用公款罪】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是挪用公款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數額巨大不退還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歸個人使用的,從重處罰。第六十七條
【自首】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
犯罪嫌疑人雖不具有前兩款規定的自首情節,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因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別嚴重后果發生的,可以減輕處罰。
挪用公款及時歸還是什么罪
法律分析:挪用公款及時歸還是否構成挪用公款罪要根據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如果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例如走私、販賣毒品、賭博等活動的,即使挪用公款及時歸還也構成挪用公款罪,因為該行為不受挪用時間和挪用金額的限制。如果是挪用公款進行營利活動且數額較大的,也不不受挪用時間和挪用金額的限制,構成挪用公款罪。如果是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沒有進行盈利活動,但挪用數額較大,且超過三個月的,也構成挪用公款罪,但是如果數額較小,且沒有超過三個月的,則不構成挪用公款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八十四條 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是挪用公款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數額巨大不退還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歸個人使用的,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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