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責任險和產品質量責任險區別
法律分析:風險性質不同;產品責任保險承保的是被保險人的侵權行為,且不以被保險人是否與受害人之間訂有合同為條件。它以各國的民事民法制度為法律依據。 而產品質量保證保險承保的是被保險人的違約行為,并以合同法供給方和產品的消費方簽訂合同為必要條件。它以經濟合同法規制度為法律依據。處理原則不同;產品責任事故的處理原則,在許多國家用嚴格責任的原則。即只要不是受害人處于故意或自傷所致,便能夠從產品的制造者或銷售者,修 理者等處獲得經濟賠償,并收到法律的保護。而產品質量保險的違約責任只能采取過錯責任的原則進行處理。即產品的制造者,銷售者,修理者等存在過錯是其承擔 責任的前提條件,可見,嚴格責任原則與過錯責任原則是有很大區別的,其對產品責任保險和產品質量保險的影響也具有很大的直接意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二條 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生產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二百零三條 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向產品的生產者請求賠償,也可以向產品的銷售者請求賠償。產品缺陷由生產者造成的,銷售者賠償后,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因銷售者的過錯使產品存在缺陷的,生產者賠償后,有權向銷售者追償。
產品質量保險的保險范圍是什么
產品質量保險是指承保制造商、銷售商或修理商因制造、銷售或修理的產品本身的質量問題而造成的致使使用者遭受的如修理、重新購置等經濟損失賠償責任的保險。那么產品質量保險的保險范圍是什么呢?
網友咨詢:
產品質量保險的保險范圍是什么
律師解答:
(1)使用者更換或修理有質量缺陷的產品所蒙受的損失和費用;
(2)賠償使用者因產品質量不符合使用標準而喪失使用價值的損失和由此引起的額外費用,如運輸公司因汽車銷售商提供的汽車質量不合格所引起的停業損失和繼續營業而臨時租用他人汽車所支付的租金等;
(3)被保險人根據法院的判決或有關政府當局的命令,收回、更換或修理已投放市場的存有缺陷產品所承受的損失和費用。
律師補充:
產品質量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
1、受害人向生產者、銷售者提出損害賠償的時效期限為二年,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益受到損害時起計算,超過二年時效,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因缺陷產品造成的人身財產損失的請求賠償權,自該產品交付最初使用人時起至缺陷引起的人身財產損失時止,如果該產品自交付最先使用人至事故發生之日超過十年,受損害人的請求賠償權喪失,如果明示的安全期在十年以上,受損害人仍有損害賠償請求權。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第四十條 售出的產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銷售者應當負責修理、更換、退貨;給購買產品的消費者造成損失的,銷售者應當賠償損失:
(一)不具備產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說明的;
(二)不符合在產品或者其包裝上注明采用的產品標準的;
(三)不符合以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的。銷售者依照前款規定負責修理、更換、退貨、賠償損失后,屬于生產者的責任或者屬于向銷售者提供產品的其他銷售者(以下簡稱供貨者)的責任的,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銷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規定給予修理、更換、退貨或者賠償損失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生產者之間,銷售者之間,生產者與銷售者之間訂立的買賣合同、承攬合同有不同約定的,合同當事人按照合同約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 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產品以外的其他財產(以下簡稱他人財產)損害的,生產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生產者能夠證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一)未將產品投入流通的;
(二)產品投入流通時,引起損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
(三)將產品投入流通時的科學技術水平尚不能發現缺陷的存在的。
產品質量保險是什么保險?
產品質量保險,是一種保險類型,專門保障制造商、銷售商或修理商因制造、銷售或修理的產品存在質量問題,導致使用者遭受經濟損失時能得到賠償。
保險金額一般參照保險標的的購貨發票或修理費收據來確定,靈活適應不同需求。保險期限則依據產品的性能和用途而設定,通常以產品質量認證機構確認的質量保證期為準。例如,電視機的質量保證期通常為3年。
產品質量保險主要涵蓋三個責任范圍:一是使用者在更換或修理有質量缺陷產品時所蒙受的損失和費用;二是賠償使用者因產品質量不符合使用標準而喪失使用價值的損失和由此產生的額外費用,如因汽車銷售商提供的汽車質量不合格導致運輸公司停業損失和臨時租用他人汽車所支付的租金等;三是被保險人根據法院判決或政府命令,收回、更換或修理已投放市場的存在缺陷產品所承受的損失和費用。
通過產品質量保險,制造商、銷售商或修理商在產品存在質量問題時,能及時得到經濟補償,同時保障使用者權益,維護市場秩序,提升消費者信心。
什么是產品質量保證保險
所謂產品質量保證保險,是指承保制造商、銷售商或修理商因制造、銷售或修理的產品本身的質量問題而造成的致使使用者遭受的如修理、重新購置等經濟損失賠償責任的保險。
產品質量保證保險的保險金額
產品質量保證保險的保險金額一般是按保險標的的購貨發票或修理費收據金額來確定。
產品質量保證保險的保險期限
保險期限因產品的性能、用途不同而異,一般是以產品質量認證機構所確認的質量保證期來確定。例如,電視機的質量保證期通常為3年。
產品質量保證保險的保險責任范圍
(1)使用者更換或修理有質量缺陷的產品所蒙受的損失和費用;
(2)賠償使用者因產品質量不符合使用標準而喪失使用價值的損失和由此引起的額外費用,如運輸公司因汽車銷售商提供的汽車質量不合格所引起的停業損失和繼續營業而臨時租用他人汽車所支付的租金等;
(3)被保險人根據法院的判決或有關政府當局的命令,收回、更換或修理已投放市場的存有缺陷產品所承受的損失和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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