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順風車是合法的,自從出現滴滴司機強奸殺害女乘客的事情后,滴滴平臺已經在全國下架了順風車業務,滴滴順風車雖然合法,但已經令公民產生很大的信任危機。
根據不同情況進行判斷:
擁有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件和出租汽車道路運輸證的話,開滴滴順風車是不違法的。如果沒有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件和出租汽車道路運輸證,就是屬于違法營運行為。
擴展資料
《滴滴公布自查進展,順風車平臺業務全國停業整改一周》
我們在針對鄭州順風車案件的自查中發現,該接單賬號歸屬于嫌疑人父親,且正常通過了滴滴順風車注冊時的三證驗真、犯罪背景篩查和接首單前須進行人臉識別等安全措施。嫌疑人系違規借用其父順風車賬號接單。
同時,我們原有的夜間安全保障機制不合理,導致在該訂單中針對夜間的人臉識別機制沒有被觸發。此外,嫌疑人在案發前,曾有一起言語性騷擾投訴記錄,客服五次通話聯系不上嫌疑人,由于判責規則不合理,后續未對投訴做妥善處理。
鑒于以上問題,我們決定即日起做如下自查整改措施:
1、自5月12日零點起,順風車業務在全國范圍內下線,停業自查整改一周;
2、其他平臺業務對全量司機全面審查,用一切手段清理平臺上可能的人車不符情況;
3、運營及客服體系全面整改。
每日接單量不超過4單滴滴順風車合法,不會被抓。
順風車不以盈利為目的,不是營運行為,僅與搭乘人員分攤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費互助。按交通運輸部和公安部關于順風車有關規定,從事順風車業務僅需通過平臺公司到公安機關對駕駛員進行背景審查,不要求辦理“雙證”,每日接單量不超過4單,不得從事網約車營運服務,順風車駕駛員接入的網絡平臺公司做好動態監控。
平臺公司在保護好用戶個人隱私的前提下,駕駛員通過平臺公司發布出行信息由出行線路相同的擬合乘人員選擇合乘車輛。
合法的私人小客車合乘應包含兩個核心要件,一是以滿足車主自身出行需求為前提,二是分攤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費互助。且根據交通運輸部的解釋及現行城市的實踐經驗,每車每日的合乘次數不得超過2-4次。如果駕駛員收取明顯超過平攤成本以外的費用,或平臺按里程抽成,那么其行為有可能涉嫌非法營運,交通運輸部門將依法調查處理。
順風車的危險:
順風車產品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存在用戶個人信息泄露風險和安全隱患,產品“社交化”定位誘發重大安全風險,順風車規則違反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涉嫌非法經營道路客運,業務資金結算模式不合規。
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安全管理機構不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存在重大缺失,未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未落實未足額保障安全生產費用,安全管理人員未經考核合格,未按規定開展駕駛員培訓教育。
網約車非法營運問題突出。平臺公司、車輛、駕駛員大量存在無資質非法運營的情況。應急管理基礎薄弱且效能低下。社會穩定風險突出。推廣“以租代購”業務,派單和分配機制等運營規則不透明,朝令夕改,存在不穩定風險隱患。
公共安全隱患問題較大。駕駛員從業資格、背景情況審核把關不到位,企業對人車線下管理失控。對高危駕駛員預警清理不到位,對異常行程、異常訂單取消缺乏有效監測管理,APP安全功能設置不完善。
以上內容參考 人民網-網約車平臺的順風車是否合法?
以上內容參考 百度百科-滴滴順風車
理論上不算
按照國家頒布的《私人小客車合乘出行的實施意見》來看,國家是鼓勵順風車、拼車的,但是實施意見里也明確表示,車輛需是7座以下非營運性質小客車。因此,準確來說,滴滴順風車不算營運車輛。
但是,注冊滴滴平臺的快車、專車司機,按照網約車新政要求,又必須是營運車輛,也正因如此,有政策規定網約車和順風車是不能在一個平臺上的,需單獨設置。所以,滴滴順風車到底是營運還是非營運車輛,這個還真不好判斷。不過,同類的“來回拼車”平臺上,車輛一定是非營運的。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私人小客車合乘,也稱為拼車、順風車,是由合乘服務提供者事先發布出行信息,出行線路相同的人選擇乘坐合乘服務提供者的小客車、分攤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費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只有符合上述要求的合乘行為才是順風車,而并不是名字叫“順風車”就符合要求。
擴展資料:
第一,順風車也是網約車,雖然順風車是屬于非盈利,但所有順風車平臺司機車輛注冊、運營信息都要接入交通監管部門,在交通部門網上查不到的車輛就算你是順風車也是黑車。
第二,既然是順風車那就是上下班順路帶一下,那就按設定好的固定往返路線,一個月修改一次路線,每天只能往返一次,滴滴平臺控制好每輛順風車接單次數和時間,超過就涉嫌非法營運。
第三,快專車屬于營運車輛,那快專車和順風車就不能同時注冊,不能從營運車輛搖身一變成了順風車。
2016年7月28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了網絡約車管理辦法,明確了網絡約車合法地位,并對網約車實行市場調節價,必要時實行政府指導價。《關于深化改革推進出租車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和《網絡預約出租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管理暫行辦法》)
2018年5月21日,交通運輸部表示,順風車和網約車是不同性質的出行,規范私人小客車合乘,要探索建立政府部門、企業、合乘雙方等共同參與的多方協同治理機制。交通運輸部表示,合法的私人小客車合乘應當具備兩個核心要件:一是以滿足車主自身出行需求為前提,二是分攤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費互助,而且駕駛員提供合乘服務每車每日不超過2次。
參考資料:順風車-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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