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敗訴的結果是否會坐牢
一、 起訴離婚 敗訴的結果是否會坐牢? 不會。 在民事 訴訟 中,只有敗訴方和勝訴方之分,結果本身是不涉及刑事責任的。但是,如果在民事訴訟過程中,當事人有下列規定行為的,有可能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根據《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偽造、毀滅重要 證據 ,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脅、賄買方法阻止 證人 作證或者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的; (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已被清點并責令其保管的財產,轉移已被凍結的財產的; (四)對司法工作人員、訴訟參加人、證人、翻譯人員、鑒定人、勘驗人、協助執行的人,進行侮辱、誹謗、誣陷、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阻礙司法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 二、起訴離婚時原告需要注意哪些? (一)仔細審閱提交訴訟材料,避免不必要麻煩的發生。 1 、避免被告二個住所地的情況出現。根據有關要求,一方提起 離婚訴訟 , 立案 時,應該提交法院的材料有: 起訴狀 、 結婚證 書、 身份證 、財產清單。應該注意的是,在提起訴訟之前,應核對雙方現在的住址是否與戶口本或身份證上的一致。特別是被告的信息不能出現兩個或以上的住址,否則有的法院(如閔行)會讓當事人提供被告現住所地的證據,一般是現住所在居委會的證明,這是非常麻煩的,當天立不上案不說,還要去被告居委會開證明,費力又求人。因此,立案之前核對提交的訴訟材料,避免出現被告兩個以上的住址的情況應當引起注意。 2 、規范書寫起訴狀。對起訴狀的書寫,最好套用固定的格式,這里,注意寫明原、被告住址的郵政編碼,以及雙方的聯系電話、手機,以方便法院與當事人聯系。 (二)關于提交財產清單的問題。因為 離婚糾紛 財產爭議一并處理,加之法院是按爭議財產數額收取費用的,因此,法院會讓原告提交財產清單。黃 律師 還是建議當事人盡量少列財產數額,先少預交 訴訟費用 ,這不是惡意避免向法院交費,而是因為起訴后,原、被告仍有庭外和解的可能性,也就是仍有協商致, 協議離婚 的可能。但如果一旦協商一致,要撤訴,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只能退一半,因此,交的越多, “ 損失 ” 就會越大。而對于法院來說,因為可以根據審理的財產數額,責令原告補交訴訟費用,因此,法院可以通過這種救濟途徑收取應當收取的費用。 (三)關于立案前后時間段的把握。立案后,要注意記住自己的案號,并詢問立案人員何時案件可以轉到民庭、或哪個法庭,而后及時與法庭審判人員聯系案件進度事宜。一般立案后,三天內可以轉到民庭或法庭,因此,立案三天后打電話查詢案件承辦人員是可以查到的。 (四)關于附帶申請調查取證文書的問題。由于法律 法規 的限制,在一般情況下,有些特定的證據,如銀行存款情況、股票帳號情況等當事人不能在訴前調查,只能委托法院調查,或申請法院出具調查令調查。但如果對方一知道原告訴至法院,很可能就會立即將資金轉移,因此,我們婚姻律師建議原告直接在訴狀中附帶申請法院調查取證申請書或調查令申請書,并注明先查詢再送達的理由,不至于 “ 打草驚蛇 ” ,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一旦查詢賬上仍有大量資金,考慮采取 財產保全 ,以求主動。 在離婚訴訟當中,勝訴或者敗訴唯一的差別就是夫妻之間的關系和其他的訴訟請求是否有全部得到法律的支持而已,就算全部敗訴頂多還是恢復到之前的狀況,但也不會因為敗訴了所以能夠或者是被告就必須要坐牢的,因為民事官司不是要對任何人去定罪的,就像是起訴離婚在敗訴以后,經過六個月時間的準備還是能再次提起訴訟的。
離婚轉移財產會構成刑事犯罪嗎
在離婚的時候有些人為了保存自己的額財產,不希望將夫妻共同財產分給對方,就會在離婚之前就對財產進行轉移。懂法律的人就會知道,其實離婚轉移財產是違法的行為,不建議大家做。那么離婚轉移財產會構成刑事犯罪嗎?
離婚轉移財產會構成刑事犯罪嗎?有可能會。
1、離婚時,一方為了侵吞另一方的合法財產而隱藏、轉移、變賣、損毀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債務等行為,均屬于妨礙民事訴訟的違法行為。另一方搜集到有效證據證明上述事實后,可以在離婚訴訟之中出示給法庭,要求對方少分甚至不分共同財產,同時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依據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對另一方轉移財產等的違法行為予以民事制裁。
即便,離婚訴訟時未發現上述情形,于離婚訴訟后發現,另一方也仍然可以發起民事訴訟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2、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A、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
B、以暴力、威脅、賄買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的;
C、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已被清點并責令其保管的財產,轉移已被凍結的財產的;
D、對司法工作人員、訴訟參加人、證人、翻譯人員、鑒定人、勘驗人、協助執行的人,進行侮辱、誹謗、誣陷、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E、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阻礙司法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
F、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
人民法院對有前款規定的行為之一的單位,可以對其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當事人依據婚姻法47條的規定向人民法院發起民事訴訟,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訴訟時效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開始計算。
對作偽證咋處理
訴訟證據是用來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事實,它是法院判明案件的依據,保障司法公正的基礎。近年來,隨著審判方式改革的深入,當庭質證、認證的廣泛推廣使用,證據在法院審理案件中發揮著越來越重的作用,然而在訴訟中,有關人員卻無視法律捏造事實,有意掩蓋事實真相,向法庭隨意出據偽證。據統計在民事、商事、刑事、行政案件中,偽證占有25%的。偽證的存在,給當庭質證、認證、當庭審判造成了很大的困難,嚴重干擾民庭審功能的發揮,影響了公正執法,損害了法律的尊嚴。故此,對其予以探討十分必要,這對確保司法公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偽證表現的形式
一是當事人直接造偽證,當事人在法庭上作虛假陳述,編造證據,更有甚者,以偽證造假案,企圖通過訴訟獲得額外利益。
二是拉攏收買證人作偽證。有的當事人為了證明自己的訴訟請求或反駁對方的訴訟請求,以給會一定的錢財為誘餌,拉攏收買證人作偽證。
三是欺騙證人出具偽證。有的當事人采取欺騙、引誘的手段,套取證人證言或采取偷梁換柱,改頭換面,截頭去尾,依需而取舍的手段編造偽證。
四是處于血緣情緣。出具偽證。有的證人和當事人有利害關系,或出于親情友情關系,故意出偽證偏袒一方,這種現象一般往往發生在離婚案件中,比如雙方為多得財產,就讓親屬出具欠款的假證,使辦案人員在審理中難以查清事實。
二、偽證形成原因
當前,偽證在人民法院受理的各類案件中有日益增多的趨勢,而且花樣不斷翻新,使人真假難辯,防不勝防。究其原因主要以下幾個方面。
(一)利益驅動。一些當事人認為做老實人吃虧。為打贏官司,撈回面子,逃避法律責任,獲取額外利益,便挖空心思鉆空子,行方百計造假象,企圖蒙混過關,戲弄于法律。以人身傷害賠償為例,原告為獲得更高的賠償金額,往往提交虛假的醫藥單據,如私自改動藥費單據上的金額,改動藥費單據的時間,用他人的報單寫自己的名子或提供不必要的住宿、交通費單據等。
(二)為錢不仁,親情至上。有的人經不起金錢物質引誘,為貪圖蠅頭小利,是非不分,有求必應,出假證、作偽證,臉不紅、心不跳,心安理得。更有甚者,有人為了親情、友情,喪失理智,無視國法。
(三)懾于淫威,擔心報復。一些地痞流氓,在違法或犯罪行為暴露前后,對知情人肆意進行恐嚇威逼,使知情者心有余悸,怕引火燒身。對辦案人員不敢吐露真情。
(四)極個別執法人員由于經受不住金錢、親情、權勢的誘惑,甘做金錢的俘虜,為回報對方,趨炎附勢,幫助當事人偽造證據,或指使、引誘證人違背事實改變證言作偽證,從而助長了偽證的產生與蔓延。
(五)偽證難戳穿心態作慣。有人認為民事庭審制度改革后,法官不再搞庭外調查、詢問,他們頭門不出,二門不踩,整天疲于坐堂問案,聽取當事人的訴與辯,無暇細查當事人舉證的真偽,認證能力弱,在舉證時只要精心策劃,就不容易被發現。
(六)個別審判人員責任心不強,把關不嚴。法官的認定、判斷能力是庭審質量好壞的決定因素,而有些法官對庭審改革還不適應,對當庭舉證、質證、認證這一審判機制的運行,難以駕馭,對雙方當事人的舉證、質證和辯論缺乏真實、合法、關聯性判斷,使偽證得不到揭露,變得更加有恃無恐。
(七)專門性技術滯后。在民商事、刑事訴訟活動中證據種類繁多,內容各異,查證的專業性、科學性比較強。目前,大多數偽證是以書證形式表現出來的,需文檢工作來鑒別其真偽,而今有些法院的文檢工作還處于空白狀態,致使查證驗證工作無法進行。
(八)證人出庭作證制度執行不力。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七十條規定,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出庭作證。同時,最高法院關于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五十五條也規定:證人應當出庭作證,接受當事人質詢。證人確有困難不能出庭作證的,經人民法院許可,可以提出書面證言。但審判實踐中往往是以書證為主,證人出庭作證很少見。這樣無意中就為當事人做偽證留下了空檔,他們取證時往往各求所需,取利避害。
(九)對偽證行為打擊不力。許多審判人員對發現的偽證行為,處理不及時,不到位,只是以訓誡或批評教育而已,很少采取罰款、拘留等強制措施,追究刑事責任者更為少見,這從客觀上縱容了當事人或證人違法行為。
三、偽證防治措施
偽證,雖然在表現形式上不盡相同,但都嚴重地影響了辦案質量和司法的公正,導致冤假錯案,影響了法院的形象。對此,我們應予以高度重視,及時采取有效的預防措施,以保證各類訴訟活動的順利進行,全力維護司法公正。
(一)完善舉證制度。當前在強調當事人舉證時,要考慮到我國當事人的素質狀況,對此不能信馬由韁,必須進一步完善舉證制度。如從司法、治保、村委會;機關廠礦中,挑選一些具備一文定文化和法律知識,而且思想端正,堅持原則的人員,在基層建立舉證聯絡員隊伍,以規范、引導當事人舉證行為,防止偽證發生。對當事人因客觀原因無法收集的證據,或法院認為有必要查證的,審判人員應該親自調取,以充分發揮法院收集證據的職能。
(二)切實搞好普法教育。當前,有些人出具偽證帶有盲目性,或者是由于私心雜念作怪,并不知道偽證的嚴重后查果違法性。因此我們要通過各種有效途徑加大普法的力度,提高全民法律意識,讓群眾認清什么是偽證及其危害,并勇于同偽證行為作斗爭。與此同時,對有偽證行為的當事人,應根據法律的有關規定結合訴訟的不同階段和偽證造成的危害程度,堅決給予民事制裁或刑事處罰,以制止偽證的肆意泛濫。
(三)認真進行質證。庭審改革后,法官在庭審中處于中間地位,由原來的“主演”變為“導演”,其工作重點主要是通過聽取雙方當事人或控訴雙方之間的質證來確認雙方持證的效力。因此,審判人員應運用這種訴訟活動,緊緊圍繞起訴訟書中的事實,利用“一質一證,一證一辯”的方法,充分調動雙方訴訟參與人互相質疑和辯訟的積極性,以達到去粗取精、去偽存真為目的,進而判斷證據的可取性,而不能主觀臆斷,或以當事人態度好壞草率地確認證據。
(四)注重提高法官的業務素質,增強當庭質證、認證能力,防范偽證的意識,以提高庭審駕馭能力,對每一件證據在認證時都要查明證據來源、取證方式、形成原因、證據的形成、證人與當事人之間的關系,并結合其他證據予以綜合分析認定。同時還要設立專職或兼職人員,加強司法鑒定工作,搞好證據的把關審核。
(五)嚴格審判審判紀律。進一步完善和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對審判人員該作為而不作為忽視調查取證和因核審證據不力導致錯誤的,應按照“崗位責任制”和“錯案追究制”的規定承擔責任,以杜絕審判人員為作偽證者開綠燈的現象,樹立人民法院公開、公正的良好形象。
(六)強化證人出庭作證制度。通過證據的當庭對質,使證人證言更細致、更全面、更趨于真實性,從而增強證人證言的正確性與可靠性。為促進證人出庭作證制度的落實,應建立證人出庭作證補償制度和人身安全保障制度。目前證人出庭的誤工費和其他經濟損失,尚無補償的規定,導致證人作證意識不強,往往會因為既費時、勞神,又賠錢得罪人,而不愿出庭作證。此外,法律對證人人身安全保障不夠,直接影響了證人作證的積極性。民訴法雖然規定了對打擊報復證人者的制裁措施,刑法也規定了“打擊報復證人罪”,但對其適用條件比較嚴格,對證人的人身保障力度仍不夠。
(七)狠狠打擊偽證行為。審判方式改革要求強化當事人的舉證責任。而當事人舉證的隨決性及證人證言的可靠性,決定了證人證言偽證現象的多發性。為保證審判方式改革的順利進行,保證法律的正確實施,對有偽證行為的當事人,應根據法律的有關規定結合訴訟的不同階段和偽證造成的程度,堅決予以民事制裁或刑事處罰,決不姑息。決不能讓作偽證者產生僥幸心理,給社會帶來負面影響。
滿意請采納。
原告向法院提供偽證我該怎么辦
在訴訟過程中,對方向法院提供偽證,可以采取以下方式應對:
1、向法院提出,對偽證進行反駁,要求法院對證據進行鑒定;
2、提出證據,推翻對方的證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二條規定,當事人之間惡意串通,企圖通過訴訟、調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人民法院應當駁回其請求,并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擴展資料:
偽證表現的形式
1、是當事人直接造偽證,當事人在法庭上作虛假陳述,編造證據,更有甚者,以偽證造假案,企圖通過訴訟獲得額外利益。
2、是拉攏收買證人作偽證。有的當事人為了證明自己的訴訟請求或反駁對方的訴訟請求,以給會一定的錢財為誘餌,拉攏收買證人作偽證。
3、三是欺騙證人出具偽證。有的當事人采取欺騙、引誘的手段,套取證人證言或采取偷梁換柱,改頭換面,截頭去尾,依需而取舍的手段編造偽證。
4、四是處于血緣情緣。出具偽證。有的證人和當事人有利害關系,或出于親情友情關系,故意出偽證偏袒一方,這種現象一般往往發生在離婚案件中,比如雙方為多得財產,就讓親屬出具欠款的假證,使辦案人員在審理中難以查清事實。
參考資料來源:法律智庫-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2017修正)
相關推薦:
結婚彩禮離婚歸誰所有(結婚時的彩禮錢離婚歸誰 結婚兩年)
一般離婚需要還彩禮么(離婚需歸還彩禮嗎)
退婚彩禮有權要回來嗎(訂親以后退親了禮金可以要回來嗎)
如何確定返還彩禮金額(彩禮的返還數額該怎么確定)
孫子有義務贍養爺爺嗎(兒子沒了孫子有義務贍養爺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