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時能隱瞞婚史么
現在生孩子也不需要準生證了,也不用擔心因為準生證暴露婚史。但是仍然建議不要隱瞞婚史,婚姻的基礎就是互相信任,一旦失去了信任,那么雙方也就離婚姻終結不遠了。離婚通常有兩種途徑:一種是協議離婚;一種是訴訟離婚。這兩種途徑適用的情形不一樣,同時程序也不一樣。
一、協議離婚
在雙方均同意離婚且能夠對財產分割以及孩子撫養權達成一致的情況下,雙方可以協議離婚。協議離婚時,雙方帶著相關材料到一方戶籍所在地的民政局申請離婚,申請后30日,如雙方均無反悔的,再親自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如任何一方反悔,則無法協議離婚。
二、訴訟離婚
現在女方單方面想離婚,而男方不同意離婚或者下落不明,或者雙方均同意離婚,但對于孩子的撫養權、財產分割達不成一致意見,那么在上述情況下,就需要訴訟離婚了。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離婚冷靜期】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對協議離婚的查明】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條 【婚姻關系的解除時間】完成離婚登記,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效,即解除婚姻關系。
相關推薦:
存款取出離婚(起訴離婚前把存款取出)
女生不退還彩禮犯法嗎(結婚女方不退彩禮 犯法嗎)
離離婚協議書(辦理離婚必須要有離婚協議書嗎)
為報房貸離婚(假離婚貸款有什么后果)
重婚罪怎么立案(重婚罪去哪里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