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當地法院有自己的官方網站,只要輸入案號,就可以查詢到這個案件的詳細信息,可以核對是否真的被起訴了。現在很多網貸為了催促借款人快點還款,會胡亂編造一個案號、編號,借款人如果真的相信了,一般不會去查詢,只會乖乖的立即還錢。2、必須是法院的蓋章。如果是真的發送了文件掃描件,大家可以仔細查看落腳處,應該是當地法院的章,當然也可以是假的,但是這是違法的,所以一些網貸會利用借款人不懂的細節,蓋貸款機構的章,這是沒用的。3、法院發出的傳票,還會附帶民事起訴狀和證據材料,案件受理通知書等,一般會發2次短信,首先是通知接受案件,第二次是立案短信(短信最后會有當地法院的網站),可以登錄查看進度,最后會郵寄傳票要本人簽收。如果確定是真的立案,那么可以選擇收集資料應訴,或者聯系法院調解,有機會的話可以減免很大一部分的違約金、利息、手續費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條 民事案件的審判權由人民法院行使。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對民事案件獨立進行審判,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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