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女方有腎病可以提出離婚嗎?
如果確實婚前隱瞞重大疾病的,你可以申請撤銷婚姻,并主張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條規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如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條規定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腎病能起訴離婚嗎
腎病非離婚的決定性因素。
依據我國法律,離婚以“夫妻感情破裂”為標準。
若患腎病導致婚姻破裂(如因醫療及生活照顧引起糾紛),可提起訴訟。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審理離婚案會兼顧多重因素,包括明確夫妻財產分割、子女撫養權等事宜。
若腎病令一方生活陷入困境,財產分配方面可得到酌情關照。
簡言之,腎病本身對離婚無絕對影響,具體取決于夫妻感情狀況與相應法律規定的全面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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