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離婚手續怎么辦理流程
2025年離婚手續的辦理流程分為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
對于協議離婚,流程如下:
夫妻雙方需要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攜帶有效證件和證明材料共同到具有管轄權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婚姻登記機關會對提交的材料進行初審,無誤后發給《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之后進入冷靜期,冷靜期內任何一方不愿離婚的,可以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冷靜期屆滿后,雙方需再次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婚姻登記機關審查后,符合條件的將予以登記并發給離婚證。
如果選擇訴訟離婚,步驟如下:
一方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交起訴狀和證據,請求法院判決離婚。法院對起訴進行審查,符合受理條件的將予以受理。受理后,法院會先進行調解,若調解不成則進入審判程序。法院最終會根據審理結果作出是否準予離婚的判決。
請注意,具體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區和政策差異而有所不同,建議在辦理前咨詢當地婚姻登記機關或法院以獲取準確信息。
離婚的流程和手續辦理
離婚登記的程序:
1、離婚的男女雙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并在婚姻登記機關簽名或按手印。
3、雙方當事人在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上簽署同意協議內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離婚當事人提交的證件、協議書、證明材料進行審查,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予以登記。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辦理離婚具體程序和步驟
一、當事人自愿離婚,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當事人從取得離婚證起,解除夫妻關系。
二、當事人申請離婚登記時,應當向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提供下列證件和證明:
1、雙方戶口證明;
2、雙方居民身份證;
3、所在單位、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
4、結婚證或者夫妻關系證明書;
5、當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張;
6、離婚協議書。協議書應當寫明雙方當事人的離婚意思,表示子女撫養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及債務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協議內容應有利于保護婦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權益。
三、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離婚申請進行審查,對符合離婚條件的在一個月內發給離婚證,并注銷結婚證,當事人取得離婚證,即解除夫妻關系。
四、離婚的當事人一方不按照離婚協議履行應盡義務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五、收費標準:工本費20元。
不見面離婚手續辦理流程
兩個人不在一起辦理離婚手續的方式如下:
(1)可以憑雙方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兩人單獨證件照片幾張,兩人一起,到隨意一方戶籍所在地民政機關辦事大廳,申請辦理離異手續,開具離婚證書;
(2)達不成協議的,可以由一方到不同意離異的一方戶籍所在地法院,提請訴訟離異。
辦理離婚需要以下材料:
1、當事人雙方的身份證和戶口本;
2、離婚協議書;
3、結婚證;
4、當事人的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離婚起訴辦理程序為:
(1)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副本及相關的證據;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
(3)經審查起訴符合法律規定、要求,作出受理決定并立案,反之退回;
(4)法院受理向對方發送起訴狀副本;
(5)送達傳票;
(6)開庭;
(7)調解;
(8)審判。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還有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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