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內出軌離婚怎么處理
婚內出軌離婚的處理有:
1、一方婚內出軌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符合條件的,經人民法院調解不成的,準予離婚,受害者可以向出軌一方要求損害賠償;
2、若是婚內出軌一方構成重婚罪的,原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重婚罪的刑事自訴,法院按照《刑法》規定,對重婚罪進行判刑,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但是,婚內男方出軌不一定會構成重婚罪,若是有配偶者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與他人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的共同居住的屬于非法同居行為。
這種行為嚴重違反了《民法典》婚姻的規定,合法夫妻的無過錯方應當依法予以制止,但這種行為并不違反《刑法》的規定,不會判刑。
一、婚內男方出軌的民事處理:
1、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1)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2)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7)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2、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重婚;
(2)與他人同居;
(3)實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5)有其他重大過錯。
二、婚內男方出軌構成重婚罪的:
1、重婚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所謂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系未經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為有配偶的人。認定重婚,關鍵要看是否構成另一夫妻關系。依據有關司法解釋,重婚有兩種情況:
一是法律上重婚,指有配偶的人與他人登記結婚;
二是事實上重婚,即有配偶的人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
2、具體來說,重婚包括以下幾種情形:
(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
(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后事實婚型;
(3)與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記結婚,但與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時以夫妻關系同居而重婚,此即兩個事實婚的重婚;
(4)與原配偶未登記而確以夫妻關系共同生活,后又與他人登結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實婚后法律婚型;
(5)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系同居而重婚。
3、重婚的處罰: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離婚后發現對方婚內出軌,可以起訴嗎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對于離婚后發現對方婚內出軌的情形,其當事人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要求其進行損害賠償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八十八條
人民法院受理離婚案件時,應當將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等規定中當事人的有關權利義務,書面告知當事人。在適用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時,應當區分以下不同情況:
(一)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的無過錯方作為原告基于該條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必須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
(二)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的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也不基于該條規定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可以就此單獨提起訴訟。
(三)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一審時被告未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提出損害賠償請求,二審期間提出的,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另行起訴。雙方當事人同意由第二審人民法院一并審理的,第二審人民法院可以一并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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