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離婚需要什么手續和證件
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需要的證件有:戶口薄、居民身份證、結婚證、離婚協議書、債權債務關系、有子女的還需要子女的情況材料、近期同底色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單人照片各二張等其他必須要提供的材料。
辦理離婚需要手續:
1、協議離婚
協議離婚俗稱兩愿離婚或登記離婚。即夫妻雙方自愿離婚。協議離婚雙方需帶上相關證件以及材料到民政局辦理離婚。
離婚手續辦理流程:
(1)準備離婚相關證件。
(2)準備離婚相關材料。
(3)材料以及證件準備完成之后,必須由夫妻親自前往當事人常住地址戶口所在地區的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
(4)民政局人員審核材料無誤,將結婚證收回,并向當事人發放離婚證。
2、離婚手續的辦理牽涉到很多相關材料,主要材料為以下幾種:當事人戶口薄、身份證、結婚證、照片、離婚協議等,另外華僑、外國國籍公民還應該攜帶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含復印件)。
綜上所訴,離婚協議的書寫內容要包括協議重點,以及詳細內容的敘述。一般情況下離婚協議應包含:雙方申明離婚是否出于資源;子女的撫養權;夫妻雙方債權以及債務如何處理;夫妻雙方共同財產婚后歸屬或者是處理方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離婚需要準備什么材料
離婚需要準備什么材料離婚需要準備的材料如下:1、申請離婚雙方當事人的戶口證明;2、申請離婚雙方當事人的居民身份證;3、雙方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4、離婚協議書;5、結婚證或夫妻關系證明書。
一、離婚需要準備什么材料
1、離婚需要準備的材料如下:
(1)申請離婚雙方當事人的戶口證明;
(2)申請離婚雙方當事人的居民身份證;
(3)雙方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
(4)離婚協議書;
(5)結婚證或夫妻關系證明書。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二、起訴離婚的流程是什么
起訴離婚的流程如下:
1、由婚姻關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與對方婚姻關系的請求;
2、經法院審查后,對于符合立案條件的,應當在7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
3、法院會對雙方先進行調解,調解有效的,終止審理;
4、調解無效的,法院組織合議庭進行審理;
5、法院對于是否離婚、撫養權問題和財產分割等進行判決。
離婚需要準備什么材料
要考慮您是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協議離婚需要攜帶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起訴離婚主要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1、本人的身份證或戶口簿等有效身份證件;
2、起訴狀,起訴狀應當寫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工作單位及現住址、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和理由;
3、結婚證,證明你們雙方之間的夫妻關系,如果有孩子的,還須提供孩子的出生證明或戶口簿復印件;
4、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
5、如果有財產和債務需要分割的,需要提供證明財產及債務的證據。
溫馨提示:如果不清楚如何書寫起訴狀以及準備證據材料的,建議可以向專業的律師咨詢。
【法律依據】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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