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起訴離婚要多久
第二次起訴離婚需在判決書生效滿6個月后,不滿此期限以同一理由和事實再次提起,法院將不予受理。第二次起訴離婚所需時間與第一次相似,簡易程序通常需要3個月,普通程序則需6個月,特殊情況可適當延長。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七)項,若判決不準離婚或調解和好,且維持收養關系的案件,原告在6個月內再次起訴,如無新情況、新理由,法院將不予受理。具體法律條款如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中,人民法院針對不同起訴情況作出如下處理:(一)符合行政訴訟范圍的,指引原告提起行政訴訟;(二)依據法律規定,雙方達成書面仲裁協議,不得向法院起訴的,指引原告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三)應由其他機關處理的爭議,指引原告向相關機關尋求解決;(四)對于不屬于本院管轄的案件,指引原告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五)針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再次起訴的,建議原告申請再審,除非法院準許撤訴的裁定。
二次訴訟離婚多久能判下來
二次訴訟離婚的審判時間通常在三個月左右,特殊情況除外。法院在審理上訴案件時,應于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若需延長審限,需由院長批準。
如二次訴訟離婚未獲判離,原告可在六個月后任意時間再次提起訴訟。根據法律規定,對于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案件,以及維持收養關系的案件,若六個月內無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再次起訴,法院將不予受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明確規定了法院對特定起訴的處理方式。例如,若案件屬于行政訴訟范疇,法院將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訴訟。若雙方達成書面仲裁協議,不得向法院起訴,則告知原告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此外,法院還處理其他機關管轄的爭議、告知原告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告知原告申請再審或在一定期限內不得起訴的案件。
在起訴離婚時,應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同時,應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的住所地為戶籍所在地,經常居住地為離開住所地至起訴時已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醫地除外。
離婚訴訟的法院管轄還包含一些特殊情況。在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同時,原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轄。法院處理此類案件時,需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及特殊情況進行判斷。
起訴離婚一審和二審隔多久
法律分析:一審二審間隔一般不超過三個月。
1、一審審限一般6個月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一審民事案件的審限為6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法院批準;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的審限為3個月,不能延長,若3個月內不能審結,轉為普通程序繼續審理。
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第一百六十一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2、二審審限一般3個月
人民法院審理二審民事案件一律適用普通程序,針對判決的上訴案件,審限為3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針對裁定的上訴案件,審限為30天,不能延長。
第一百七十六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
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再審案件的審限依據適用的程序確定,按照一審程序再審的適用一審普通程序的審限,按照二審程序再審的適用二審程序的審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離婚訴訟撤訴后再起訴,需要多長時間
按國家律法,民事離婚案中原告撤訴后需等待六個月方能再次起訴;
但若在這期間出現新理由或新狀況,則可立即申請再審。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七條 人民法院對下列起訴,分別情形,予以處理:
(一)依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屬于行政訴訟受案范圍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訴訟;
(二)依照法律規定,雙方當事人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申請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三)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由其他機關處理的爭議,告知原告向有關機關申請解決;
(四)對不屬于本院管轄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五)對判決、裁定、調解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當事人又起訴的,告知原告申請再審,但人民法院準許撤訴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規定,在一定期限內不得起訴的案件,在不得起訴的期限內起訴的,不予受理;
(七)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系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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