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起訴財產清單范文應當怎么寫
離婚起訴財產清單范文應當書寫在紙上,離婚起訴書財產清單,應當列明房產、存款、股票、國債等現金及其等價物,還應當列明家具、家電以及車輛情況,公司股權以及知識產權,繼承財產或受贈財產等等,夫妻雙方婚前約定的婚內財產。
一、離婚起訴財產清單范文應當怎么寫?
法院離婚,法院自然會審查當事人的財產狀況。在審判,不少當事人因不了解共有財產狀況拖延了庭審,甚至造成二次開庭,增加了自己的訴累,也影響了法院的辦案效率。所以,到法院離婚,制作財產清單很有必要。離婚財產清單應包括以下幾項內容:房產情況;存款情況;股票、國債等有價證券情況;家具電器情況;貴重物品情況;車輛擁有情況;公司股權等企業投資權益擁有情況;著作權等知識產權擁有情況;接受贈與或繼承財產的情況;以第三人名義持有但由夫妻出資的財產情況;當事人雙方婚前財產擁有情況;其他共同財產及個人財產擁有情況;雙方有無婚前或婚內財產約定;雙方有無共同債權債務或個人債權債務。財產清單的寫法是沒有具體的要求的
但是需要使用A4紙張,碳素筆書寫,具體內容就是,標題為財產清單,將雙方之間的共同財產或者 個人財產一項一項列明就可以了,
二、書寫離婚起訴書應當注意以下幾點
1,起訴書是引起訴訟程序的最基本的法律文書,起訴書的書寫需要按照一定的格式書寫,同時要在事實及理由部分將結婚的時間,婚后的情況,及不能再維持夫妻關系的理由寫清楚.但一定要避免事無巨細全都寫上的流水帳式的書寫方式,要將主要問題,主要觀點,主要理由寫清楚即可。實踐中往往有些原告,總是擔心沒有將事實書寫清楚,結果長篇大論,侃侃而談,實際上這樣做于事無補。
2,原告與被告的姓名一定要絕對準確,不能有任何的錯誤,換句話說只要與身份證上的名字一直就可以了
3,要寫對各自的住址,電話,從而避免在法院傳喚時 產生錯誤,耽誤時間。
4,在起訴書中避免使用過激的語言,及不文明的言語。
5,寫完后一定要好好的檢查,不要因為不小心寫上了對自己不利的話
三、關于離婚起訴書的法律規定
我國的《民事訴訟法》規定:“起訴狀應當記明如下事項:當事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工作單位和住址,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和理由。證據和證據的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就一份好的離婚起訴書來說,應當具備下列內容:
1、要寫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籍貫、工作單位和住址。
如果有訴訟代理人,還應當寫明訴訟代理人的姓名、職業、住址、工作單位、代理權的范圍以及與原告之間的關系等。
2、主要是陳述婚姻狀況、離婚理由以及訴訟請求。
(1)婚姻狀況中應當寫明何時結婚,在何地登記;怎樣相識,是自由戀愛還是經人介紹,或是包辦、買賣婚姻,是初婚還是再婚;婚后有無子女,子女的年齡及其他情況;現在是否分居,分居多長時間等。
(2)離婚的理由中應當寫明:婚姻基礎怎樣,是好是壞,還是一般;婚后的感情如何;是否常吵打,吵打的主要原因、經過,被告的現在態度如何;是否經過雙方單位或居委會等基層組織的調解,調解的效果怎樣;以前是否到法庭訴訟過,法庭處理結果。如果是因為第三者插足引起的離婚案件,起訴方必須提出證據、證人的姓名和住址。總之,這部分里要提出自己要求離婚的充分理由。
(3)訴訟請求部分應當寫明自己的離婚態度,離婚后對子女如何撫養、撫養費的承擔,對家庭共同財產如何處置。
3、寫明起訴時所送交人民法院的名稱,原告人自己簽名或蓋章,起訴的時間。
起訴狀寫完后,要求一式兩份,送到法院即可。
綜上所述,離婚財產清單,應當將雙方共有財產列明,離婚事由應當寫明婚姻狀況,對于訴訟請求,應當表明自己的離婚態度·,雙方對于子女撫養權的承擔責任,以及對于兩人共同財產的處置方式,如果有訴訟代理人,應當寫明代理人的具體情況。
起訴離婚一般需要備好哪些材料
在起訴離婚的過程中,準備充分的材料對于案件的順利進行至關重要。以下是一份起訴離婚時通常需要備好的材料清單,幫助您更好地應對這一復雜過程。
首先,原告方需要提供身份證原件。此原件在審核完成之后會立即歸還給原告,以確保個人信息安全。
其次,需要證明原告與被告之間的夫妻關系。這通常可以通過結婚證或由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來完成。這些文件能夠清晰地表明雙方的婚姻狀態。
接著,對于夫妻共同財產,準備一份財產清單是必要的。清單應詳細列出雙方共同擁有的財產,這不僅有助于法院了解財產狀況,也有助于后續的財產分割。當然,具體財產清單也可以在庭審時提交。
如果有子女,還需要提交子女的出生證明和戶口簿。這些文件對于確認子女的身份和關系至關重要,也是法院在判決時考慮的重要因素。
特別注意,如果這是原告第二次起訴離婚,還需要從法院獲得前次判決的生效證明。這一證明確保了前次離婚訴訟的法律效力,對當前訴訟有著重要意義。
綜上所述,起訴離婚時,原告應準備身份證、證明夫妻關系的文件、財產清單(可在庭審時提交)、子女相關證明,以及前次判決生效證明(如適用)。這些材料的準備將有助于簡化訴訟過程,加快案件的審理進度。
離婚時不可分割的財產清單
1. 屬于配偶一方的個人財產,在離婚訴訟期間不予分割,包括但不限于:
一方的婚前財產、人身傷害賠償金、遺囑或贈與合同中明確歸屬一方的財產以及專屬生活用品等。
2. 登記在他人名下的財產,若未登記在夫妻任何一方或雙方名下,則不視為夫妻共同財產,無法進行分割。
3. 農村宅基地僅享有使用權,其所有權歸集體或國家所有,因此此類財產在離婚訴訟中無法進行分割。
離婚原告證據清單模板是什么
在離婚訴訟中,原告需要準備一系列證據來支持自己的主張。首先,原告需要提供證明雙方婚姻關系的證據,包括結婚證、戶口本、身份證等。如果結婚證遺失,可以由婚姻登記機關出具婚姻關系證明。對于事實婚姻,需提供居委會或村委會的證明。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應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的證明,或由公安機關提供的證明。
其次,原告需提交證明夫妻關系破裂的證據。例如,若存在家庭暴力,應提供法醫鑒定報告,并尋找證人。對于吸毒或賭博行為,需提供居委會、村委會或公安機關的證明。若有重婚行為或配偶與他人同居,需提供結婚證、子女出生證、居住證明、相片或由居委會、村委會、公安機關出具的相關證明。
此外,爭取子女撫養權時,原告需提供證明其經濟狀況良好的證據,如工資單或其他合法收入的證明。若有10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原告需提交子女本人愿意與其共同生活的相關證據。
在共同財產方面,需提供房產證明,包括房產證或購房合同以及出資證明。存款證明則需提供開戶行名稱和銀行賬戶信息。若涉及債務問題,需提供借據及相關證據佐證。
相關推薦:
單方離婚協議書怎么寫(單方提出離婚協議書怎么寫)
離婚好久拿證(離婚登記后多久可以拿離婚證)
沒有離婚析產(不離婚能夫妻析產嗎)
涉港人士離婚(涉港婚姻怎么在國內離婚)
離婚節育手術(為了撫養權做節育手術可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