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開庭原告需要怎么去陳述
離婚開庭原告原告的陳述應當詳細地闡明自身的訴訟請求。
離婚開庭原必須依據真實情況,如實陳述相關的案件事實,并可根據相關事實,提出本人的訴訟主張。若原告拒絕陳述的,對民法院根據證據認定案件事實無直接影響。
離婚訴訟開庭三個階段:
首先,法庭調查是調查夫妻雙方的感情狀況以及子女、財產以及債務等事項的程序。原告是要求離婚的一方,就要向法院表達要離婚的態度、理由,按法庭要求進行舉證,以證明膚妻感情破裂。證據通常包括對方重婚或與婚外第三人同居或者有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或對方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亦或者是雙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證據材料。如果訴訟請求中需要法院判決子女撫養權歸自己和進行財產分割、債務承擔的話,還需要證明自己適合撫養孩子以及向法院證明有哪些夫妻共有財產和共同債務。
其次,法庭辯論階段,原告需要重點強調夫妻感情已經破裂的事實及理由,孩子撫養權歸自己或對方的理由,以吸共同財產應如何分割、債務應該如何承擔的理由。
最后陳述環節,需要對本次訴訟中自己的要求和觀點做最后總結。一般都是說一句話即可,即“堅持訴訟請求和庭審意見”。
綜上所述:原告可以首先宣讀起訴狀,然后在法庭調查階段,可以向法庭出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以及能夠證明自己主張的證據,在法庭辯論階段,詳細說明要求離婚的事實和理由。如果有必要,可以委托當地律師代理訴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第一百三十八條
法庭調查按照下列順序進行:
(一)當事人陳述;
(二)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
(三)出示書證、物證、視聽資料和電子數據;
(四)宣讀鑒定意見;
(五)宣讀勘驗筆錄。
第一百四十二條
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起訴離婚多久可以判離
如果一方起訴時,有充分證據證明存在法定應當準予離婚的情形,或者有充分證據證明雙方感情確已破裂,則一審法院將判決準予雙方離婚。如果對方不上訴,則一審判決生效。法院第一審普通程序的審判期限為6個月,也就是說,在這種情況下,起訴離婚后半年可以離婚。但是如果對方上訴,則需要等到二審判決維持原判后,判決才生效,法院二審的審理期限通常為三個月,因此在有二審的情況下,起訴離婚要九個月左右才能離婚。如果起訴離婚的一方沒有證據證明存在法定應當準予離婚的情形,也不能證明雙方感情確已破裂,此時如果對方不同意離婚,則一審法院很可能判決不準離婚。在第一次起訴法院判決六個月后,當事人可再次起訴離婚,第二次起訴離婚法院很可能判決準予離婚。第二次起訴的一審審理期限仍為六個月。這種情況下,自原告第一次起訴至第二次起訴后法院判決離婚,需要約一年半的時間。如果對方就第二次判決上訴的,則需要一年九個月時間。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離婚訴訟】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準予或不準離婚應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為區分的界限。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應當從婚姻基礎、婚后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系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根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和審判實踐經驗,凡屬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準予離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結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后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后,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6.包辦、買賣婚姻、婚后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3年,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又分居滿1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
8.一方與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對方提出離婚的。
10.一方好逸惡勞、有賭博等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夫妻難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滿二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找確無下落的。
13.受對方的虐待、遺棄,或者受對方親屬虐待,或虐待對方親屬,經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諒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男方離婚起訴書標準版
要寫好男方離婚起訴書一定要緊緊圍繞法律和訴訟目的,把重中之重的訴訟請求及重點事實交代一下即可。下面我就和大家分享男方離婚起訴書,來欣賞一下吧。
男方離婚起訴書(一)
原告: 姓名、 性別、 年齡、 家庭住址、 電話、 郵政編碼。
法定代理人:姓名、 性別、 年齡、 家庭住址、 電話、 郵政編碼。
被告:(同上)
訴訟請求:
1、要求與被告離婚。
2、兒子(女兒)隨原告(被告)生活,被告(原告)每月支付撫育費 元。
3、財產依法分割(見清單)。
4、XXXX房子(產權或使用權)歸原告(被告)所有,原告(被告)一次性補償被告(原告) 元。
5、訴訟費由 承擔。
事實與理由:
原告與被告于 年 月經人介紹(自行)相識, 年 月登記結婚, 年 月生育一子(女)姓名 .——(結婚前后感情如何、現為何要求離婚)。
證據:
(結婚證、身份證、房屋產權證或公房租賃憑證(復印件)、財產清單等。
此致
XX市XX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手寫簽名)
XXXX年XX月XX日
附:
1、本狀副本一份
2、結婚證、身份證、房屋產權證(復印件)、公房租賃憑證(復印件)、財產清單
注意:1、書寫訴狀及有關材料不能使用圓珠筆、天藍墨水的鋼筆、復寫紙。
2、訴狀及證據材料按被告人數遞增(例如一名被告遞交二份、二名被告遞交三份)。
3、以上訴狀及材料復印件一律用A4紙。
男方離婚起訴書(二)
原告姓名__________,年齡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籍貫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
被告姓名__________,年齡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職業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
訴訟請求:
一、判決原告與被告離婚;
二、婚生兒子由被撫養,(原告每月支付撫養費至兒子、女兒年滿18周歲止);
三、夫妻共同財產依法平均分割
事實和理由:
原告與被告———于200年月日經某人介紹,于200——年——月——日登記結婚,婚后于200——年——月——日生下一男孩(女孩)。
(離婚原因,字數根據具體情況酌定,并無限定,但不宜過于繁瑣。)
懇請法院判決原被離婚。
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
證據:
證人
為此,原告特依法提起訴訟,請你院依法裁決。
此致
XX人民法院
附:本狀副本一份
具狀人:XXX
××××年××月××日
男方離婚起訴書(三)
原告:姓名、性別、年齡、家庭住址、電話、郵政編碼。
法定代理人:姓名、性別、年齡、家庭住址、電話、郵政編碼。
被告:(同上)
訴訟請求:
1、要求與被告離婚。
2、兒子(女兒)隨原告(被告)生活,被告(原告)每月支付撫育費元。
3、財產依法分割(見清單)。
4、xxxx房子(產權或使用權)歸原告(被告)所有,原告(被告)一次性補償被告(原告)元。
5、訴訟費由承擔。
事實與理由:
原告與被告于年月經人介紹(自行)相識,年月登記結婚,年月生育一子(女)姓名。----------(結婚前后感情如何、現為何要求離婚)。
主要證據:
結婚證、身份證、房屋產權證或公房租賃憑證(復印件)、財產清單等。
此致
xx市xx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手寫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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