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離婚官司怎么打對女方有利?
如果男方有離婚過錯行為,女方在債權債務分配上是處于有利地位。
根據《民法典》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時,以照顧無過錯方為原則。”
需要提醒的是,所謂“照顧無過錯方”通常是在離婚時財產的分割方式上,對無過錯方予以適當的照顧。
在財產的數量上可能是略有傾斜的分配,或者是在財產總類的分割上更多的是考慮到無過錯方的生活、工作的便利。
比如說夫妻之間在婚后有一處共同房產,如果雙方都堅持要求分得房子而同意給對方適當的折價的話,那么法官就可能考慮把這處房子判給無過錯方。
而由無過錯方給予過錯方適當的折價,這也是對于無過錯方的一種照顧。
我國《民法典》第1079條,離婚過錯有以下幾種情況:
1、 重婚,必須是滿足過錯方與第三者達到結婚的狀態,也就是存在婚姻狀態。
2、 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
3、 家庭暴力,依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后果的行為;持續性、經常性的家庭暴力,構成虐待。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必須是長期的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行為,如,生病不給治、不給飯吃、不照顧等等。
二、離婚官司好打嗎?
離婚官司是否好打主要看當事人的訴求、證據足否確實充分。
打離婚官司的流程如下:
1、寫好打官司需要的起訴狀;
打官司首先要寫好起訴狀,起訴狀要有恰當的訴訟請內求,以及合理的事實與理容由和法律依據,這些都是決定打官司勝敗的重要因素。
所以,寫訴狀要有好的構思和設計,否則,不僅會影響打高技術的結果,有時還會造成律師費用的損失。
2、立案;
寫好了起訴狀接下來需要提交到法院進行立案,立案時首先要選擇一個有管轄權的法院,然后遞交訴狀和證據及其他相關材料。拿到法院受理通知書后,等待法院傳票通知開庭。
3、開庭;
開庭程序主要包括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法庭調查階段的舉證、質證是專業性很強的訴訟行為。辯論階段是充分闡述支持自己主張的事實理由和法律依據的時候。其目的是說服法官和對方當事人認可自己的觀點。辯論結束后等待法院判決。
4、判決;
開完庭后作出判決后,如果當事人不服判決,則必須在15天內提起上訴,也就是二審。否則,一審判決生效,雙方爭議的問題要按照判決履行。
5、執行;
判決生效后,如當事人不在判決確定的期限內主動履行義務,另一方當事人應及時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拒不履行判決法院可以采取拘留、罰款措施,嚴重的可以追究刑事責任。
離婚案件是我國最為常見的案件類型之一,因此我們在日常的婚姻生活當中應當十分注意離婚的程序、訴訟離婚以及協議離婚的條件等法律法規的規定。
打離婚官司不能一概而論。如果男方有離婚過錯行為,女方在債權債務分配上是處于有利地位。按照法律規定,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時,以照顧無過錯方為原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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