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戶口分戶申請怎么寫是合法的?
尊敬的領導:
本人系XX市X,目前戶口成員共x人,分別為:XXX(戶主)、XXX(戶主妻子)、XXX(戶主兒子)、XXX(戶主女兒),鑒于本人(XXX)現已結婚成家并在外購有房產。
現居住哪里,由于xx原因,特向申請貴所申請由(戶主)另立一戶,戶主是:xxx。同意本人從原戶中分出,另行立戶。特此申請!
敬請予以批準!
申請人:
X年x月x日
二、公民分戶的具體規定
所需材料:同意分戶證明、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分戶程序:戶內成員仍在本址居住,因各種原因需要分戶的,可以提交《居民戶口簿》、原戶主《居民身份證》向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
分戶程序
(一)《結婚證》
(二)《離婚證》或者人民法院離婚判決書、調解書
(三)人民法院對房屋所有權、使用權分割的判決書、裁定書、決定書等
(四)縣級以上房產管理部門頒發的析產后的私房產權證、分割后的公房租賃使用證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并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公民因房屋析產、婚姻關系變更等原因,且生活獨立,有居住條件的。
分戶條件
分戶的條件是實際住房有兩個以上自然間,且單獨生活。單元樓房的分戶僅限于離婚分戶,筒子樓的分戶按平房分戶辦理。自建房等違章建筑不予分戶。
1、一家同居一處,因工作、結婚,經濟獨立,無法在一起生活的;
2、家中有其他無法在一起生產生活的情況。
3、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房產糾紛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4、已辦理了私房析產、贈予以及繼承手續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門辦理了房契分戶手續的;
6、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離婚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夫妻離婚后要求分戶或遷出的,如一方當事人不愿交出《居民戶口簿》,由派出所按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直接辦理分戶或遷出手續,為遷出人單獨打印《居民戶口簿》,并在《常住戶口登記表》上注明遷出或分戶原因和日期。
7、根據公安機關的相關規定,分戶是指公民因生活或居住條件發生變化,由一戶分為數戶的戶口登記。分戶的基本條件是實際住房有兩個以上自然間,且單獨生活。單元樓房的分戶僅限于離婚分戶,筒子樓(老式住宅樓)的分戶按平房分戶辦理。自建房等違章建筑不予分戶。
其實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是會遇到各種各樣的戶籍問題的處理的,此時我們是需要注意戶籍管理的制度的規定的,以避免在出現問題的時候不知道如何解決,比如說分戶的時候,如果是公民因房屋析產、婚姻關系變更等原因,且生活獨立,有居住條件的才是可以分戶的。
法律分析:(一)辦理戶口分戶需要準備以下材料:1、申請人書面報告。2、原《戶口簿》。3、新家庭的成員名單及單位證明,或房產證明。4、屬結婚或離婚分戶、立戶的,還須提供《結婚證》或離婚證明。(二)辦理戶口分戶的步驟:1、申請人書寫一份“分戶申請書”,到戶口所在村委會蓋章。(基本上地區都要先經過村委會的同意蓋章。2、在村委會蓋章之后,到戶籍管理的派出所請管片民警簽意見(有時需所長簽字),此時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和戶口本原件,以及房產證或者土地證。3、等審核通過之后,請派出所的戶籍辦工作人員給拉一本分戶之后的新戶口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法律分析:1、抬頭寫明申請派出所名稱;2、寫明申請內容:包括申請人姓名、年齡、戶籍所在地;3、寫明申請分戶的原因;4、申請人簽字確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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