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過戶是有很多種方式的,有的是通過房屋買賣合同辦理過戶,有的是通過贈與合同辦理過戶,還有的是通過公證遺囑辦理過戶。
一、有了公證遺囑能否直接辦理房產過戶?
目前有三種方式可以辦理房產繼承的過戶。
第1種,自行提供材料,例如遺囑死亡證明繼承人與被繼承人親屬關系證明等。去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房屋過戶登記;
第2種,拿著法院的生效文書,如判決書調解書去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房屋過戶登記;
第3種,如果當事人自愿前往公證機構辦理相應的繼承權公證當然也可以憑公證文書辦理房屋過戶手續。
因此可以憑借公證遺囑,及其它材料直接辦理房屋過戶。無需再辦理繼承權公證。
二、房屋過戶的手續是怎樣的?
1、買賣雙方簽訂買賣合同房產買賣雙方經過接洽商談,對所買賣房產的位于方位、產權情況及成交價格達到一致之后,買賣雙方即要簽定一份正式的房產買賣合同。
2、接受房地產買賣管理部門的檢查房產買賣雙方向房產所在地房產買賣管理部門辦理請求手續后,管理部門要查驗有關的證件,檢查產權,要到現場作必要的查詢,并由評價人員對買賣的房產進行評價。
3、立契過戶房地產買賣管理部門依據產權性質和采購對象,按批閱權限申報有關負責人審閱同意后,經辦人將告訴買賣雙方辦理立契手續。買賣雙方在契約上簽名蓋章,雙方持買賣合同和有關證件及資料到買賣管理部門辦理立契過戶手續。賣方須提交房子權證或確權證實;身份證或別的有用身份證實;房子權共有的,別的房子其有人同意出售的書面定見。
4、辦理產權搬運過戶手續房子買賣雙方經房地產買賣所辦理買賣過戶手續后,買方應持房地產買賣所發給的房產買賣契約,到房子所在地房地產產權管理部門辦理房子產權和土地使用權搬運掛號,交換新的房產證。
三、房屋過戶有什么注意事項?
1、若單位購買私房,還需提交單位法人或其它組織資格證明(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單位法定代表人辦證委托書(收件窗口領?。?,受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若非住宅轉移,還需提交土地使用權證書;
3、若當事人不能親自辦理,需出具委托書或公證書,受委托人需出具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房屋若已出租,且承購人非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證明;
5、若有共有權人需出具共有權人同意出售證明和共有權證書;
6、若經法院判決的,需出具法院判決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去交易中心辦理過戶手續,帶上房產證原件,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
去辦理過戶手續需要原房主夫妻雙方到場:帶上身份證、戶口本、房證、契證、結婚證(單身的需要單身證明)買的人只要帶上身份證就可以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項材料,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并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條,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構辦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條, 繼承 開始后, 遺囑執行人 為遺產管理人;沒有遺囑執行人的, 繼承人 應當及時推選遺產管理人;繼承人未推選的,由繼承人共同擔任遺產管理人;沒有繼承人或者繼承人均放棄繼承的,由被繼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門或者村民委員會擔任遺產管理人。
繼承所得的房屋是可以出售的,但是其與普通的二手房又存在差異。繼承所得的房屋不可以直接出售,必須將房屋過戶到繼承人的名義,才可以將房屋賣出。
遺產房能直接賣掉嗎
遺產房是不能直接賣的,在將遺產房進行買賣時,必須將房屋過戶到繼承人的名義,才可以將房屋賣出。 只能是先完成繼承過戶,再進行買賣過戶。
第三十五條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合法建造房屋、繼承或者受遺贈取得房屋所有權,權利人轉讓該房屋所有權或者以該房屋設定抵押權時。
房屋繼承條件是什么
所謂房屋的繼承是指被繼承人死亡后,其房產歸其遺囑繼承人或法定繼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繼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產權才能被繼承。當繼承發生時,如果有多個繼承人,則應按遺囑及有關法律規定進行折產,持原產權證、遺囑等資料到主管部門辦理過戶手續。死者如果有遺囑,就要按照遺囑辦理繼承。無遺囑前提,需要按照繼承規定第一序列繼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媽,三方平分屬于死者合法擁有的住房。需要召集以上所有第一序列繼承人,一起到住房所屬本地公證處,辦理選取繼承人繼承住房,其他繼承人簽署放棄繼承協議。得到公證書,有被選定繼承人到該住房所屬房管部門辦理繼承過戶手續。
需要證件材料:死者死亡證明,婚姻情況證明,住房房產證,契稅證,土地證,繼承人身份證,戶口本,婚姻情況證明,繼承公證書。
房屋繼承登記步驟
辦理房產繼承手續必須經過房屋評估、繼承公證、申請產權登記等辦理過程。凡領取《房地產權證》的房屋,當房屋的權屬人死亡后,其合法繼承人就可以申請辦理該房屋繼承登記。
大致步驟如下:
1、房屋評估:首先必須通過評估公司對房屋進行市值評估。評估公司會根據房屋所處的路段、坐向、樓層、樓齡等重要因素,作出專業的價格分析和樓價評估,定出準確的物業市值價格。
2、繼承公證:申請人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領取繼承公證書。在辦理公證時,必須提供房屋權屬人的死亡證明書、合法機關出具的合法繼承人名單證明,以及原房屋權屬人立有的遺囑(如有遺囑),亦應提交遺囑原件。若部分合法繼承人自愿放棄繼承權,必須出具放棄財產承諾證明。
3、房屋測繪:申請人須到房地產測繪部門申請辦理房屋面積測繪或轉繪手續,領取測繪成果或者附圖,以便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4、繼承登記:申請人持房地產權證、繼承公證書、房屋測繪等證明到房地產交易申請繼承登記手續。填寫《房地產產權登記申請書》,并遞交上述資料后,辦案人員將收件立案受理,并核發回執。待一切資料審核后,即發放已更改權屬人的房產證明。
5、規定需遞交的其它資料:如涉及該房屋權屬等事項是法院判決、裁定或調解的,必須繳交法院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等。如該房屋經實地測繪,發現已經改建或存在違法建設的,必須提交規劃部門的報建審核書或處理決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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